1975年11月25日出生,海南省定安縣人,原海南省定安縣龍湖鎮中心學校教師,微信網名「天會再藍」、「堯山魂」、「海棠血淚」等,維權公民,民主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多年來,其因追求民主理念,長期關注和轉發民主憲政及維權信息,並對其所在學校和當地政府多次提意見,遂遭政治迫害與打壓;2015年,其在海南省定安縣教師競聘改革中(註:此次改革作業程序實為違規,有7所學校競標方案表決沒有通過卻被強制施行),儘管參加競標考試取得了優異成績,但卻被定安縣教育局剝奪其報崗位資格而轉為教輔(即提供教學輔助或教務管理服務)人員,後其為討公道而提起申訴,結局無果;2016年9月,其再受報復性打擊被調到定安縣富文鎮坡寨學校,因其仍持續關注社會民生與公平正義等問題,故其被當局列為必須關注維穩的對象,自此,其由所在鎮派出所負責監管,並多次遭到該派出所所長許暉在與其維穩談話時發飆扇巴掌;2018年5月31日,其因在富文鎮坡寨派出所警務室與許所長談話過程中又被當眾煽耳光,故忍無可忍將此事予以投訴,結果遭遇更加嚴厲的警棍威脅;2020年7月15日,其因在網上轉發香港「反送中」運動時的抗議圖片,故被定安縣富文派出所警方傳喚做筆錄,2天后當叫其到派出所簽字時,又遭到所長侮辱性扇巴掌,並被處行政拘留15天;2023年6月29日,其因在微信群組轉發人權律師王全璋和李和平被逼遷、何方美案等良心犯信息,遂又被定安縣龍湖鎮派出所警方傳喚,並被處行政拘留15天;同年10月10日,再次被定安縣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並送海口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後其第次被海口市警方轉為逮捕和遭海口市檢察院起訴、移交至法院審查;2024年1月29日,其案在海南省海口市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因其表示「自己某些言論雖有不當,但完全屬於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屬於無罪”,故法院當庭未予宣判;2024年3月,知其被海口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後經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仍維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4月9日。
目前在海南省美蘭墟監獄6監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郵遞區號:571129)服刑。
吳孔大(CPPC編號:01341)在押政治犯。因長轉發民主憲政及維權訊息,並對其所在學校和政府屢提意見遭打壓,曾被警方在維穩談話時多次扇巴掌,還被行拘2次。 2023年10月10日被海南定安縣警方刑拘,後來被海口市警方逮捕、起訴等。 2024年3月被海口市法院以「煽情罪」判刑3年半,二審維持原判,刑至2027年4月9日。在海南美蘭墟監獄6監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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