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吳政亨(CPPC編號:01340)



吳政亨(
CPPC編號:01340


197899日出生,英語名Gordon Ng Ching-hang,網名李伯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籍和澳大利亞籍人,香港戰略選舉計劃「雷動計劃」志願者,「三投三不投」聯署發起人,無黨籍民主派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讀于澳洲雪梨韋弗利學院; 畢業後,於2009年—2016年曾在一家投資公司工作,而後成為法律學者戴耀廷提出的戰略選舉計劃「雷動計劃」的志願者; 2020年,曾在毫無選舉和政治經驗的情況下,而於香港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前夕,發起了「三投三不投」的聯署,期望民主派陣營在立法會選舉過程中團結一致,取得多數席位; 同期,為了幫助戴耀廷制定初選計劃,其還曾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廣告和向香港政界人士致信,為其倡議尋求與爭取支持; 之後,隨著初選結束,其仍以「立法會聯署」的名義繼續其政治活動; 然而,隨著港版國安法在香港的正式實施,202116日,其突然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初選而拘捕,後其暫獲警方保釋,但於228日又與其他46人(統稱「HK47人案」或「初選案」)再次被捕,並被指控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之後其申請保釋,但不幸被法院駁回,並被告知其仍要續押待審,且其雙重國籍身份在香港已不被認可(即不獲中國的《國籍法》承認,被告仍被認為是中國公民); 2022819日,其等「HK47人案」中的5名被告被法院確認為「首要分子」(即主要召集人),除其他4人均表示會認罪外,唯其自言「絕對不認為」自己犯了罪,稱「因此,我決定,不認罪」、「我恐懼,但我不退縮」; 20241119日,其等47人案在香港西九龍裁決法院統一宣判,其因是「首要分子」且“不認罪”而被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零3個月,刑期預至20285月。

目前被羈押於荔枝角收押所。



(「雷動計劃」志願者、「三投三不投」聯署發起人吳政亨)



Facebook中的吳政亨(李伯盧)關注組頁面頭像)



(“初選47人案”吳政亨受專訪時稱 我以「傻」為榮)



(吳政亨因被指參與「雷動計劃」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47人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 香港市民場外抗議 要求釋放政治犯)



(媒體曝「47人案」吳政亨不認罪:「我恐懼,但我不退縮」)



(媒體曝47人案中吳政亨之“認罪與不認罪之間的決擇”)



(媒體曝“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吳政亨等14人被裁決罪成)




47人案吳政亨因是“三投三不投發起人、不認罪”被判囚73個月)



(吳政亨宣判后被送回荔枝角收押所)



2 則留言:

  1. 吳政亨(CPPC編號:01340)在押政治犯,原香港「雷動計畫」志願者、「三投三不投」聯署發起人。2021年1月6日被香港國安警方拘捕,後獲保釋,2月28日又被涉「47人串謀顛覆案」再次被捕。2022年8月被指為「首要分子」之一,2024年11月19日終被西九龍裁決法院重判7年零3個月,刑期預至2028年5月。現被押荔枝角收押所。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24/11/cppc0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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