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29日出生,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曾在內蒙古人民出版社任職,原蒙文政治理論編輯室編輯,蒙古族知名學者、社會活動家,中國曾押政治犯。
1989年5月始,因與其同學特格喜等人成立“蒙古文化救助會”,後更名為 “南蒙民主聯盟”,並於1992年、1994年、1995年分別連任主席;他還與他人創辦了雜誌《南蒙之聲》,並撰寫了大量文章;同時又撰寫了《內蒙古之出路》一書,記述內蒙古在中共統治下數十年的歷史和現狀,歷數當局發動的各次政治運動和政府推行的移民及計劃生育等各項政策的危害,號召人們覺醒起來實現和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的人民權利;又因
“南蒙民主聯盟”在召開第三次中央會議時,將章程修改為“本聯盟是以反對漢族殖民統治,爭取南蒙自決、自由、民主的秘密組織”,1995年冬,該聯盟組織了以蒙古族為主的呼和浩特大專院校教師和學生罷課和遊行,要求實現憲法規定權利,制定一部真正體現內蒙古自治的基本法,遂於1995年12月10日被內蒙古警方傳喚帶走;1996年3月9日正式逮捕;1996年11月11日,被呼和浩特中級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和“間諜罪”秘密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2010年12月10日刑滿出獄,但仍遭4年黑監獄監禁,並將其兒子威勒斯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拘,將其妻新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關進內蒙古第一看守所;2014年12月9日,終獲自由。
據悉,其羈押期間慘遭酷刑折磨,曾被關禁閉近80天,被戴手銬長達20個小時,不准睡覺,使用精神迷幻劑等,強逼寫認罪材料,導致其休克,患動脈硬化等多種疾病。
此前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第四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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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每日一推:關注中國政治犯!哈達 (CPPC編號:00037)蒙族社會活動家。因持續推動內蒙古自治權利,1995年12月10日被內蒙警方帶走;1996年11月11日呼和浩特法院以“分裂國家”和“間諜罪”判刑15年;2010年12月10日刑滿出獄,但仍遭4年黑監獄監禁。此前在內蒙赤峰市第四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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