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 (CPPC編號:00035)
1940年出生,籍貫不詳,原公安部退休幹部,原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義務聯絡人,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組織重要成員,中國曾押良心犯。
因退休後於1992年參加法輪功修練,並成為法輪功群體骨幹人員,又因為其法輪功身份和1999年參與組織了法輪功4•25 中南海上訪請願活動,會見了時任國家總理的朱鎔基,並獲得自由煉功保證,遂於1999年7月20日被北京警方刑拘;很快又因是法輪功群體的重要成員,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三罪並罰,秘密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後減刑至18年;2017年7月19日,已減刑出獄;據稱,其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並與王志文等其他幾位法輪功成員一同被審。
此前在北京前進監獄服刑。
(未入獄時的李昌)
(4•25法輪功成員和平上訪時的李昌)
(李昌等人被判當日庭外戒備森嚴)
(曾與李昌關在一起的朱柯明為其證明和呼籲)
(30個NGO組織希望美國總統為包括李昌在內的16名良心犯呼籲)
每日一推:關注中國政治犯!李昌 (CPPC編號:00035)良心犯。因成為法輪功骨幹,1999年組織4•25 中南海請願活動,於1999年7月20日被刑拘;1999年12月26日北京法院以“邪教罪”等三罪判刑25年,後減刑至18年;2017年7月19日,已減刑出獄;曾遭遇酷刑。此前在北京前進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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