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4日出生,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人,淄博市桓台縣果裡鎮馬王村187號公民;香港占中運動支持者,“惡俗維基”及“支納維基”二網站骨幹成員,“惡俗維基網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受害人之一,中國曾押政治犯。
自2014年起,中國大陸及海外有網友開始頻繁嘗試搭建和運作被稱為“惡俗圈”的網路平臺,其中“惡俗維基”、“支那維基”和“紅岸基金會”三大網站最為知名;2014年至2019年期間,其因與多人積極合作組建“惡俗維基”、“支那維基”二網站,隨深受網站友人好評;2014年10月,曾因香港“占中”、要求“真普選”運動遭到中共當局授意下的港府嚴打,同時中國大陸《人民日報》又連續第18天刊文批評占中運動,隨於10月13日毅然赴香港金鐘佔領區,在天橋頂撐傘支持“占中”的學生及市民;但返回後不久,即被淄博市桓台縣警方刑拘;2016年6月30日,又被山東省桓台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予以批捕;2017年9月28日,被淄博市桓台縣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2018年1月1日,刑滿釋放;2019年,因其又重回惡俗維基網站工作,而此時已有多家“惡俗圈”網站頻發習近平之女習明澤、姐夫鄧家貴的資訊(含戶籍和照片等個人資訊),其所在“惡俗維基”、“支那維基”網站亦將此類資訊掛於網上,遂立遭中共當局的打壓迫害;2019年7月—8月,公安部迅速成立專案組,要求對全國該網站會員實施大抓捕;之後經嚴格審訊,發覺他們年齡尚小且行為基本無罪,故而各地警方將所抓之人紛紛予以釋放,唯廣東省茂名市警方想立功,聲稱要給中共建政70周年獻大禮,遂移花接木嫁禍“惡俗維基”,把該警局所屬的網站會員(含其在內)盡都抓捕,並上報公安部謊稱“破獲了一起與反華勢力相勾結的惡勢力集團大案”;2019年7月13日,其被廣東省茂名市警方跨省抓捕,並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15日,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等轉刑事拘留;11月19日,被茂名市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予以批捕,被羈押在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據悉曾因資料不足,而被檢察院幾次退偵和被地方法院數次退回要求重新起訴;2020年11月2日,其一行24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被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開庭受審;2021年2月6日,其案24人均被宣判,其被該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2年),“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3年6個月),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其等均表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2024年7月27日,刑满获释。
此前疑在廣東省肇慶市四會監獄服刑。
王立恒(CPPC編號:00982),政治犯。因赴香港支持占中,曾被山東恒台縣法院以“非法獲密”等罪判刑1年7個月。2019年7月13日又被廣東茂名警方以“尋滋”等罪密押。2021年2月6日被茂名法院以“尋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刑5年,刑至2024年7月27日。現押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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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王立恒(CPPC編號:00982)曾押政治犯。因赴香港支持占中,曾被山東恒台縣法院以“非法獲密”等罪判刑1年7個月。2019年7月13日又被廣東茂名警方以“尋滋”等罪密押。2021年2月6日被茂名法院以“尋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刑5年。2024年7月27日刑满获释。此前疑在廣東肇慶四會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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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c20142024年10月12日 晚上11:08
回覆刪除请问小编为何不肯删除此文章,我就是当事人,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你们请删除,不要再给我造成生活中的影响。
明明知道我已经获释了,为何还拿着此做文章?
你们想让我怎么证明? 还是说即便是我本人请求,你们也不会删除?
到底意欲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