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0月10日出生,河北省人,深圳市居民,前中國武警部隊成員,前緬北雇傭軍人,原深圳市某派出所警員,民主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政治犯。
自幼父母離異,跟隨母親在顛沛流離中長大;2002年,曾因母親拔牙發生醫療事故,在家鄉求告無門的情況下踏上了茫茫維權之路;維權期間,曾因到北京國家信訪局投訴時,在信訪局門口竟遭到五六個警衛暴打,隨憤而參加了中國武警部隊,以期能鍛煉出強健的體魄為母親的不公遭遇討回公道;在部隊期間,曾因聽聞緬甸軍方在中國邊境製造恐怖襲擊,炸死無數中國邊境人員,而中共當局卻為面子和所謂團結,不對此類事件加以重視或回擊,其遂聚集了數名熱血青年毅然前往邊境,希望以此為國效力;但當看到實際情況後,感覺有心無力,隨改變認識,毅然加入緬北雇傭軍,在熱帶雨林裡與緬軍對峙八個月;回國後,2004年,又在深圳市某派出所做警員,期間結識眾多仁人志士,並曾對許多陷入生活窘困的民主維權人士慷慨解囊;辭職後,因積極踐行民主自由理念,不斷為底層百姓不平之事呐喊、為被拐賣兒童奔波、為國家免費教育呼籲,遂遭致中共廣東當局的不滿與維穩打壓;2020年11月17日,被廣州市警方突然從家中帶走,自此失蹤,後知其與另4名民主人士被廣州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監視居住後又轉為刑拘;2021年9月3日,其案被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又於同年9月8日,其案宗被移送至廣州市中級法院,5人均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案由涉及組黨,具體事實無非聚餐閒聊時政、去雲南旅遊等;廣州市檢察院對其建議量刑3年,另四人建議量刑分別是,範一平5年,範文成7年、賴天明和韋亞妮分別3年;2021年9月,其一行5人案被廣州市檢察院移交至廣州市中級法院;2023年6月7日,終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2023年8月23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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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資訊更新——胡天峰(CPPC編號:00981)曾押政治犯。曾替母維權,做武警並加入緬北僱傭軍,後回深圳做警員;後因積極踐行民主理念,遂遭當局打壓;2020年11月17日被廣州警方以“顛覆罪”刑拘;2023年6月7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 “顛覆國家政權罪”判2年8個月;2023年8月23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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