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月7日出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籍人,河北省固安縣固安鎮劉園村村民,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自2008年以來,曾因遭本村刁民劉金保強行毀林佔地,發生糾紛而多次進京上訪,而被河北省固安縣警方先後以涉嫌“亂公共秩序”,“擾亂單位秩序”,“非法攜帶危險物品”,“故意毀壞財物”等為罪由頻繁處以行政拘留,行政處罰及關押虐待;
2010年12月,曾被北京市西城區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直到同年12月31日才被取保候審釋放;2011年2月10日,曾因相同理由被河北省固安縣警方處勞動教養1年;2013年—2015年,16曾因次到北京中南海等重點敏感區域上訪,而被警方行政處罰9次;後因其父患病,隨返回原籍老家照顧生病的父親,直至一年之後,固安縣及其鎮村領導多次電話催其返鄉商談拆遷事宜,其才於2016年7月1日返回固安縣家中;此期間,其因照顧父親,並無任何上訪活動;2016年7月11日,其被固安縣工業園區警方以“未及時與拆遷協議的開發商及當地領導達成協議”為由從家中帶走,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 2016年7月25日,被河北省固安縣檢察院正式批捕,並被指控“非正常進京上訪,被多次勞教和訓誡及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2017年5月9日,其案在河北省固安縣法院開庭受審;2017年9月8日,被固安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5個月;2017年12月10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河北省廊坊市看守所。
李會民(女)(CPPC編號:00579)曾押維權公民。因遭強毀林佔地糾紛,多次進京維權,而遭政府打壓;2016年7月11日,被固安縣警方以“未及時與拆遷開發商及領導達成協議”並“尋滋罪”為由刑拘;2017年9月8日,被固安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5個月;2017年12月10日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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