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2日 星期六

唐英傑(CPPC編號:01108)

 


唐英傑(CPPC編號:01108


199697日出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籍人,英文名:Leon,綽號“重甲”,餐廳侍應生(即服務生),愛港市民,“自由香港”追求者,港版《國安法》下首例獲罪被告者,香港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自幼生長在香港;少小時因父母離異,隨在就讀香港中五(相當於中國內地的高二)畢業後,即在一家餐廳做侍應生(即服務人員);然而,自其工作以來,適逢港府已越來越呈現出中共大陸化管理,尤其是《國安法》在香港的正式實施,使得香港的民主派政治人士及大批青年學生和愛港普通市民等,紛紛遭到前所未有的嚴苛打壓,並對持續多年的維園六四紀念等集會活動予以警戒與封殺,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民主抗議活動中被頻繁高呼、張貼於網上,潦草圖寫在牆上及印製在從小冊子、書籍、貼紙、T卹到咖啡杯等各類物品之上;其因親眼目睹、參與並深刻體會到在香港民主自由的彌足珍貴和香港社會正在被中共迅速大陸化管理的整體性倒退,遂勇敢地發出呼籲,誓用實際行動踐行對原香港已有的民主法制機制及自由民主理念的捍衛;202071日,因其駕駛一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摩托車衝越警方防線,造成3名警員受傷,隨被港警當場拘捕,後被指控因其車上的旗子口號有“港獨”及分裂中國的意味,故被以“分裂國家罪”和“恐怖主義罪”繼續羈押;2021623日,其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奉香港律政司命令不設陪審團的前提下開庭受審,期間,不僅認定其插旗口號“自然而然的結果”就是構成煽動他人分裂中國,而且認為其將摩托車撞向警員是“故意挑戰香港法治的象徵”,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隨後拉鋸庭審15天,至2021730日,終被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合判有期徒刑9年,停牌(指禁止駕車)10年;後其曾對定罪與量刑提起上訴,但2022113日,知其上訴已撤回;刑期至20307月。

目前服刑監獄不詳。



(香港國安法首案被告人唐英傑)



(唐英傑被控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摩托車撞向警察)



(媒體曝《香港國安法》生效首天民眾如常上街抗爭 數百人被捕)



(媒體曝香港國安法首案 唐英傑被判九年監禁)



(如何理解“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意義成為這場刑事審判的辯論焦點)



(唐英傑訴香港特別行政區判決摘要)



24歲唐英傑是香港《國安法》下首例獲罪的被告者)



(香港“國安法”下的四類罪行)



(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判日,大批不同政見人士聚集在高等法院門外)



(高等法院對唐英傑開庭期間 大批警力在法院外戒備)



(法官對唐英傑被二罪共判9年的量刑解釋)



(香港“東網”報導截圖顯示唐英傑早前曾申請上訴 現已放棄上訴)



(唐英傑罪名成立後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被法院判決有“港獨”含義)




2 則留言:

  1. 唐英傑(CPPC編號:01108)港版《國安法》首案被告人. 2020年7月1日因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摩托車衝越警方防線,致3名警員受傷,被港警拘捕。2021年7月30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在無陪審團出席下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重判9年。目前服刑監獄不詳。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22/02/cppc01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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