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豔群(女)(CPPC編號:01041)
1976年6月8日出生,陝西省城固縣人,城固縣八棟樓小區居民,原陝西省城固縣龍頭鎮龍頭街東街衛生院職工,官員貪腐舉報人,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自2008年以來,曾因舉報當地衛生院院長的貪腐行為而屢遭報復與打壓;因其勞動報酬被剋扣,致其長期處在高職低薪的尷尬境地;後其因此到院長辦公室,要求公開衛生院財務收支明細和提出同工同酬等訴求,隨遭院長夫妻打成重傷;住院期間,又因人為因素幹擾,使其最佳治療時機被耽延,最終身體傷殘被鑒定為六級,留下嚴重後遺症;為尋公道,在傷情稍好之後,隨開始信訪維權,要求當地政府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及其貪污公款的法律責任,不料又遭到劫訪人員多次毆打、非法拘禁和拘留等處罰;因其長期堅持奔走在維權之路上,雖歷經十數年,但卻由此逐漸成長為一名勇敢而有清醒認識的維權公民;曾參與多起公民圍觀聲援活動,諸如聲援著名人權活動家秦永敏被抓捕判刑活動,圍觀張扣扣案件的庭審活動;在城固縣政府門口舉牌要求司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等等;隨再遭打壓和報復;2017年9月14日,曾因到陝西省漢中市公安局反映其姐、維權人士陳彥華因“操控”民師們在教育部維權而被城固縣警方以“煽動非法聚會”為由行政拘留15天,並控告該縣警方不依法履職,而反被漢中市漢台區警方扣押訊問20多小時,後又被以其到天安門、中南海非信訪場所上訪為由行政拘留10天;2019年11月19日,因在城固縣賓館門口將上訪材料遞交給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驗收組的領導,但該領導在收下材料後又很快將材料退回,隨後即被城固縣警方攔截帶走,次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20年2月5日,又被警方變更強制措施而改為監視居住;2021年1月25日,再被城固縣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1年8月25日,其案在陝西省城固縣法院開庭受審,當日未予宣判,至2022年4月25日,又經第二次庭審,決定對其繼續監視居住6個月;2022年8月19日,其案再次被庭審,宣判其“尋釁滋事罪”罪成,但鑑於其家庭情況困難,其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犯罪情節輕微,故判處免予刑事處罰;其對宣判不服,已於同日向漢中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據悉,其未成年女兒因其被捕而受刺激,曾多次自殺,幸被人救下。
目前被監控限制於家中。
陳豔群(CPPC編號:01041)維權訪民。因舉報貪腐被打成傷殘六級,後多次遭拘留等處罰。2019年11月19日因向工作組反映問題,隨被陝西城固縣警方以涉“尋滋罪”刑拘,後被批捕和起訴。現知其案將於2021年8月25日在城固縣法院開審,檢察院建議量刑4-5年。現關漢中市漢台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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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陳豔群(CPPC編號:01041)維權人士。因舉報衛生院長貪腐行為被打成傷殘六級。後上訪維權又屡遭毆打、拘禁和拘留。曾參與公民聲援舉牌等活動。2019年11月20日被陝西城固縣警方“尋滋罪”刑拘後又改為監視居住。后經城固縣法院二次庭審,2022年4月25日再被監視居住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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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在押中國女性人權捍衛者”—— 陳豔群(CPPC編號:01041)維權人士。因舉報官員貪腐行為被打成傷殘六級。後上訪維權並參與公民聲援舉牌活動屢遭打壓。2019年11月20日被陝西城固縣警方“尋滋罪”刑拘後又監視居住。後經城固縣法院二次庭審,2022年4月25日再被監視居住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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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群(CPPC編號:01041)曾押維權人士。因舉報官員貪腐行為被打殘,上訪維權遭毆打及拘留。曾參與公民聲援舉牌等活動。2019年11月被陝西城固縣警方刑拘,後改為監視居住。後經城固縣法院兩次庭審,2022年4月再被監視居住。同年8月19日被判“尋滋罪”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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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在押中國女性人權捍衛者”——陳豔群(CPPC編號:01041)曾押維權人士。因舉報官員貪腐被打殘,上訪維權遭毆打/拘留。曾參與公民聲援舉牌等活動。2019年11月被陝西城固縣警方刑拘,後又兩次被監視居住。2022年8月19日終被陝西城固縣法院判處“尋滋罪”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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