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7月25日出生, 河北省保定市人,保定市徐水區大午康養社區7號樓1單元802室公民,著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之二弟,海南大午農牧有限公司、保定天潤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東及高管,河北大午集團農牧機械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大午集團副董事長,民營企業家,良知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年因其長兄孫大午創辦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大午集團),至1992年時已有顯著發展,隨與其二哥孫德華于同年7月一起加盟大午集團,使該集團由原先的“家庭企業”發展為“家族企業”;1995年,大午集團因其孫氏三兄弟等人聯手聚合而很快成長為中國五百大私營企業之一,既為社會培養了大批養殖技術人才,又對社會大力投資興建公園、醫院和捐助學校等,使得企業集團的慈善理念和舉措很好地惠及一方;2003年5月29日,曾因大午集團被中共當局汙化指自1993年以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高於同期銀行利率、不收利息稅等手段,在周邊村鎮非法向3000多戶農民借款達1億8千多萬元,其行為屬於違法,隨其兄弟三人及集團財務主管盧志英被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警方以涉嫌“非法集資罪”拘押;同年7月15日,又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偷漏稅和非法持有彈藥”三罪予以逮捕,指控其與其二哥孫德華在2001年—2003年4月1日期間曾“指使公司財務人員,採取各種虛假手段進行偷稅,累計達166萬元”,構成違法行為;最終,其兄孫大午被地方法院判刑3年、緩刑4年,而其因資訊缺失,被判與否不得而知,但所在大午集團被判處罰金30萬元。
2020年,因大午集團長期宣導並努力踐行免費醫療、免費教育等利國利民理念,此舉深刻地觸動了中共當局的軟肋,且同年6月—8月期間,大午集團又與當地徐水國營農場為土地租賃事宜屢現紛爭,起衝突,隨立遭當局地瘋狂報復與打壓;2020年11月11日,大午集團全部高管被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悉數抓捕,其亦於次日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自此失聯;2021年4月21日,又被高碑店市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等”六項罪名予以批捕;2021年7月15日,其一行20人案統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開庭審理;7月28日,其被該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1年6個月)、破壞生產經營罪(判10年)、妨害公務罪(判1年6個月)、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判3年)、非法採礦罪(判2年)、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3年),數罪併罰,最終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5萬元,刑期至2029年9月;其律師團表示將協助當事人提起上訴。
目前被羈押於河北省高碑店市看守所。
孫志華(CPPC編號:01037)大午集團副董事長。2003年7月15日曾因公司吸納民間資金而被拘捕。2020年11月12日又被河北高碑店市警方密押,2021年4月21日被六罪批捕,至7月28日被高碑店市法院以“尋滋、破壞生產經營”等六罪重判9年,刑至2029年9月。現關河北省高碑店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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