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陳永洲(CPPC編號:00109)




陈永洲(CPPC编号:00109


19868月出生,籍贯不详,原广州市《新快报》记者,正义媒体人,因言获罪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20129月—20136月间,因其在《新快报》发表了10数篇有关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文章,尤其是2013527日在《新快报》上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导揭露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000157.SZ01157.HK2012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的事实,并配发了相关公开资料及记者实地暗访中所保留的录音和照片等,随引起该公司的强烈反弹,称其“从未就报导事宜采访过中联重科的任何一个人”,并于2013710日—11日,暗使公司董事长助理高辉利用微博连续发微,指责陈及所在媒体《新快报》进行虚假报导,并将其记者证和相关身份信息等发于网上;《新快报》随即发表了《严正声明》,要求高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微博里涉及侵权言论,同时在微博及相关媒体中道歉、消除影响,但高置若罔闻;鉴于于遭到一系列公开侵权,《新快报》及陈本人决定对中联重科及高辉提起诉讼,并于20138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立案。

2013 1018日—19日,其被警方突然诱骗至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并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以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罪”带走、刑拘;20131023日、24日,《新快报》曾先后两次在头版发表《请放人》的文图,披露其因据实报导中联重科财务起问题而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过程,呼吁长沙警方能予放人;消息见报,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并被网友称为2013年“媒体的最强音”;20131030日,其被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正式批捕,次日被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吊销新闻记者证,责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对《新快报》报社全面整顿等的决定;2014101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58月,刑满获释。

此前被羁押于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以前的陳永洲)



(記者陳永洲曾連續發文批中聯重科企業)



(被羈押中的陳永洲)




(《新快報》呼籲當局就陳永洲事件“請放人”和“再請放人”)





(中國記協曾關注陳永洲事件,並就陳永洲事件在官網首頁發表聲明)




(中國央視三台對陳永洲事件予以報導)



(漫畫——陳永洲記者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



(媒體曝陳永洲被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吊銷記者證)



(官媒曝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判刑1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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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陳永洲(CPPC編號:00109)曾押政治犯。因是記者,系列发文揭露中聯重科造假等问题遭打压。2013年10月19日被湖南長沙警方刑拘,后很快被批捕。2014年10月被长沙嶽麓區法院以“損害商業信譽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1年10個月,2015年8月刑滿獲釋。曾押長沙第一看守所。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4/05/cppc00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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