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4日 星期日

王複春(CPPC編號:00103)




王複春(CPPC編號:00103


出生年月不詳,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區下辛莊村民村民換屆選舉競選人,“夏俊峰”式的抗暴維權者,中國押維權人士。

201259日,其積極參選村民換屆選舉,並對前任村長、人大代表、億萬富翁黃雙來連任等構成不利,同時又因其父王國廷為人正直,在村威信極高,隨引起黃雙來的極大不滿,心生惡念,帶領多名打手(據稱皆系黃的親戚)前往王國廷家中打鬧聞訊趕來協助父親家中勸阻並及時報警,但警方不出警;同年510日,黃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複春,並用槍托將其嘴巴打傷,無奈之下王等人二次報警,警方既不出警也不立案;511日,黃第三次帶領6人夜闖王國廷家,對老人實施毆打,王複春及其家人和多名村民前往現場,雙方發生衝突;儘管王等人立即報警,警方依然消極不作為,在正當防衛過程中,最終致使黃和另兩名打手被鈍器擊傷、死亡;儘管之後其主動自首,其及其父母、親友10悉數被警方抓,其10多萬元拆遷補償款亦被當地副鎮長非法克扣;2013913日,經天津市中級法院秘密審判,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鑒於判決明顯與事實不符,其不服上訴;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級法院被迫對其進行兩次秘審,仍做出宣判:“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其不服繼續上訴使其案件進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程式2016427日獲悉,其已被執行死刑。

前曾被羈押於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未入獄時的王複春)



(王國廷夫婦與王複春之子的合影照)



(天津“夏俊峰”案在高院開庭審判)




(大批民眾到天津高院為王複春、衡慶傑等人喊冤,呼籲輕判)


(抗暴維權者王複春已被執行死刑)




1 則留言:

  1. 王複春(CPPC編號:00103)抗暴維權者。因參選村民換屆選舉遭前任村長嫉恨。2012年5月數次派人到其父母家群毆,期間其報警無效,後在正當防衛中不幸将對方3人致死,隨被抓捕。2013年-2016年經天津中級和高級法院數次審判,終被“故意殺人罪”判死刑。2016年4月被執行死刑。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4/05/cppc0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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