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26日出生,本名王戰武,湖南省衡陽市常寧市人,衡陽市常寧市宜陽鎮黃枝村佔家組17號村民,抗強拆受害者,酷刑致殘者,維權公民,民主憲政追求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2014年,曾因自家房屋被當地政府強拆強佔,其父為此抗爭被打死,其母因此被誘發老年精神疾患,其本人亦因強拆維權、抗爭而被湖南省常寧市警方抓捕,並被酷刑而導致身體傷殘;後其經常參與各種維權活動,並開始認真思考和探尋中國民主憲政的出路;為此,其曾多次遊歷於全國各地,廣結同道朋友,積極交流思想,互訪互助,以便更多、更好地宣傳、推廣公民意識與公民應具備的基本權利,然而也正因如此,而成為中共當局對其不斷打壓;2017年6月24日,曾因到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黃埠鎮尋訪互助友人,而突然被抓捕失聯,後知被當地惠東縣黃埠鎮派出所警方以 “在全國到處亂竄,關他幾天治治他才會成為良民”為由抓走,而後又被惠東縣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並被羈押於惠州市惠東縣看守;被取保候審後,2018年6月7日,又因發起紀念六四30週年活動,與好友在私家車上貼“紀念死難的六四先烈,中共血債血還”標語,並在惠州市內公開展示,同時,又將標語橫幅拍照、發於網上,遂很快引起網警的監查注意,被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又被惠州市檢察院以同罪名批捕、起訴;2019年4月11日,其案在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院二次庭審,最後被一審以「尋覓滋事罪」(判2年9個月)和「故意傷害罪」(判1年11個月),二罪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4年2個月;其不服,上訴;2020年9月30日,經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後送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據悉,因酷刑和死亡威脅,曾被迫將私聘代理律師辭退,違心接受官派律師並在虛假詢問筆錄上簽字;2022年8月4日,刑滿獲釋;2024年9月22日,突聞再遭老家湖南省常寧市宜陽鎮警方行政拘留,9月27日又被常寧市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轉為刑事拘留;具體案情待查。
目前被羈押於常寧市看守所(湖南省衡陽市常寧市宜潭鄉大屋村,郵遞區號:421500)。
佔友超(CPPC編號:01183)曾押政治犯。因房屋遭強拆強佔,維權卻被警方酷刑並致身體傷殘。後其經常參與維權活動並努力探尋民主憲政出路。2018年6月因六四紀念被廣東惠州市警方拘捕。次年4月被惠州市惠東縣法院以尋滋罪判4年2個月,2022年8月6日獲釋。疑曾在惠州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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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佔友超(CPPC編號:01183)在押政治犯。曾因房屋遭強拆強佔,維權遭酷刑 致傷殘,後維權並努力探尋民主憲政出路,2018年6月因六四紀念被拘捕。 2019年4月被廣東惠州中院「尋滋、故意傷害」二罪判4年2個月,送廣東梅州監獄服刑,2022年8月6日出獄。 2024年9月27日又被涉「妨害公務罪」刑拘。現押湖南常寧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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