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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出生,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人,本名孟祥琪,又名孟祥奇,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常住居民,職業不詳,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輪功信仰者,維權受害者,中國在押良心犯。
自幼性情溫和善良,中學階段時,曾因品學兼優而深受師生好評;然而,自14歲起開始鍛煉和信仰法輪功,自此屢遭吉林省當局嚴打逼迫,曾被多次野蠻抓捕、拘禁,並被勞教2年、枉判6年;1999年7月,曾因在法輪功遭中共政府嚴打後,到吉林省政府進行和平請願及澄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而被長春市警方強押在朝陽區南湖小學,並遭殘酷毒打;同年10月,曾因跟隨父母為法輪功申訴而去北京上訪,而被天安門廣場警方野蠻,並與其母一起被關在派出所的鐵籠子里達10餘個小時,後被吉林省駐京辦人員和吉林省梨樹縣警方等8人遣回原籍,並被罰款2000元;2000年12月,曾因再次進京上訪,並向天安門廣場及周邊人士談論法輪功真相,而被北京警方很快抓走,關鐵籠子數小時,遭連番毒打、蹲馬步等酷刑虐待,後被遣回原籍;但因其對梨樹縣警方仍表述要修煉法輪功,同年12月20日,被警方繼續關押在梨樹縣看守所;2001年1月15日,知其已被停學,且被地方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宣傳邪教內容”為由處勞教1年,並先後關押於遼源市勞教所和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關押期間,因拒不服從“洗腦轉化”,曾慘遭多次毒打、澆冰水、忍渴挨餓、上繩、群毆、關禁閉,以及禁閉後被加刑1年等酷刑虐待,並因其曾利用工時之餘翻牆逃離勞教所,被警方很快抓回,而遭獄警長時間猛烈毒打和酷刑,並被關鐵籠子、禁閉室數十日,外加刑期1年;獲釋後,2006年9月8日,又被梨樹縣警方突然刑拘,罪由不清,其家遭查抄,大量個人物品及現金均遭洗劫,並被警員中飽私囊;同期,其家人均遭牽連,其正在做生意的父母因被警方惡意騷擾,致其二老不得不放棄火爆的生意,被迫數年四處漂泊;其外祖母因找警方說理要人,竟遭辱罵毆打,使其從樓梯上直接跌落下去,一側耳朵幾乎失聰,數日起不了床;後其被梨樹縣檢察院以涉嫌“邪教罪”予以批捕;同年10月12日,其被四平市梨樹縣法院枉法冤判6年;二審維持原判,後送吉林監獄服刑;服刑期間,再次慘遭“洗腦轉化”虐待,曾被獄方長時間嚴管看守,面壁/靜止/直坐在木板床上達10天之久;2012年9月,刑滿釋放。
2019年,為向中共建政70週年獻大禮,四平市梨樹縣國保警方想立功,處心積慮將其等30多人定為“大案要案”,並逐級上報,使一個普通公民利用手機通話工具與家人聯繫的正常行為,變成公安部督辦的案件,隨於2019年8月15日,其在四平市警方有預謀的大抓捕中又被刑拘,同期,其家人親友等十數人亦遭統一抓捕;後其一行14人被四平市梨樹縣檢察院予以正式批捕,並關押在四平市看守所;2020年9月28日,其一行14人案在梨樹縣法院開庭審理;2021年2月26日,其等14人被梨樹縣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統一宣判,其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其餘人等分別被判7年-9年不等刑期;其等不服,均表示上訴;2021年4月30日,經吉林省四平市中級法院通過視頻二審裁決,其仍被維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2月14日。
目前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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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孟祥岐(CPPC編號:01124)良心犯。因信法輪功曾屢被拘捕、被勞教和冤判6年。曾屢被毒打、酷刑虐待。 2019年8月因吉林省四平警方為表功,在大抓捕中被拘捕。2021年2月被梨樹縣法院一審以“邪教罪”重判7年半,二審維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2月14日。現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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