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4年7月12日出生,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榜山鎮梧浦村人,毛木耳種植專業戶,“龍海市步文清松食用菌加工場”創辦人和經營者,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自1994年12月以來,與丈夫一起從事毛木耳專業種植事業,並創辦食用菌加工場,一直遵紀守法,按時向當地政府繳納各種稅收,但因其經營績效甚佳,故遭地方當局的妒忌眼紅;2008年11月24日,其全家木耳棚和養豬場遂遭地方政府暴力強拆,且其及老母被毆打致傷/致殘;迫于無奈其被迫維權,竟又遭當地政府瘋狂報復;數年來,曾先後16次被龍海市警方行政拘留;2012年,曾被勞動教養1年9個月;2018年9月12日,曾因參與福州鞭炮案而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
罪刑事拘留,關押37天后才被取保候審釋放;2019年3月9日,因土地強拆維權多年未果,其80餘歲的老母莊金蓮赴北京信訪,其為避免兩會期間人身自由被限制,隨讓女兒陳小玲陪外婆一同北上,自己暫避福州市的親友處;同年3月21日,其突遭龍海市警方跨地抓捕,帶回漳州後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被控因曾於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多次越級非法進京投訴,其行為觸犯了政府的相關規定,因而屬於違法;同年4月16日,其及母親、女兒均被漳州市警方以同罪由轉正式逮捕;2020年7月25日,其尋釁滋事案被福建省漳州市法院在漳州女子看守所正式開庭審理,至9月10日,被該法院以 “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另有其母莊金蓮亦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1年3月6日;其女因免於起訴而未被判刑;據悉,在法庭調查結束後,
其因 “認罪態度不好”(即拒絕認罪),檢方提出改變對其的量刑建議:從量刑1年10個月-2年半改為3年-4年。
目前被羈押於漳州市女子看守所。


(福建漳州人權捍衛者李紅花在維權控訴)
李紅花(CPPC編號:00924),維權者。曾因遭強拆和被毆打致傷,被迫維權遭報復。2019年3月21日被龍海市警方刑拘,控其於2011年-2016年多次進京上訪屬非法,隨被拘捕。2020年9月10日被福建漳州市法院以 “尋滋罪”判刑3年半,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現關在漳州市女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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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聚焦在押中國女性人權捍衛者”——李紅花(女)(CPPC編號:00924),維權者。曾因遭強拆和被毆打致傷,被迫維權遭報復。2019年3月21日被龍海市警方刑拘,控其於2011年-2016年多次進京上訪屬非法,隨被拘捕。2020年9月10日被福建漳州市法院以 “尋滋罪”判刑3年半,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現關在漳州市女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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