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賀清敏(女)(CPPC編號:00661)





賀清敏(女)(CPPC編號:00661


1971630日出生,重慶市籍人,原重慶涪陵區新妙鎮286號村民,後移居福州市倉山區漁溪鎮,福州大抓捕14人同案犯受害者,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19965月,曾因違反當時所謂計劃生育政策,被移居地福清市漁溪鎮政府強行抓走,實施了結紮手術,但按規定,若超生要結紮也必須在戶籍地進行,可福清漁溪鎮政府計生辦人員濫用職權,嚴重侵犯人權,其隨被迫上訪維權討公道;但卻因此連遭地方當局打壓逼迫,並連累其女也被一起打壓;2012523日,地方計生辦人員竟帶著警方,非法爬窗進入其女兒家,將其女兒抓走,在未做任何身體檢查的前提下,強行送當地衛生條件極差的福州市上逕鎮衛生所做了結紮手術,並對其女威脅恐嚇,致其母女身心遭到嚴重打擊和刺激;此一事件讓其看清了官員貪婪腐敗的本質,更加堅定了其上訪維權的決心;2013625日,曾因之前正常投訴無門、毫無果效,其被迫進京到美使館門前告洋狀,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刑拘30天;同年930日,曾因和他人一起在北天安門廣場維權,而被北京市天安門分局警方抓走,送馬家樓非法關押一周,致導其身心俱疲,身體備受摧殘;後來,因其常參加福州每週一聚(含聚會、聚餐)、自由行活動等維權活動,故而逐步成長為一名積極的維權公民;20168月底G20峰會時期,其在福州大抓捕行動中被福清市警方突然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再次抓捕刑拘;一個月後,雖然與多個被抓者被取保候審,但很快又於20173月被收監逮捕,並檢察院被指控稱經常涉嫌尋釁滋事,違反了相關法律,系福州大抓捕同案犯201826日,其案一行14人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分別予以宣判,其中,其被判處有期徒刑19個月,至20185月底已刑滿獲釋

此前被羈押於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維權冤民、人權捍衛者賀清敏)




(維權訪民賀清敏因告洋狀被當局非法囚禁馬家樓)



(媒體曝公安爬窗抓民強行結紮受害者賀清敏母女聲討不法)



(媒體曝賀清敏等多人20168月底前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由抓捕)



(福建公民聲援呼籲釋放賀清敏等進京維權訪民)



(賀清敏等多人的出庭通知書)



(媒體曝福州大抓捕案已有11人(包括賀清敏)被開庭審判)




(審判賀清敏等人時維權公民在法庭外為其聲援呼籲)



(參加第一次庭審時親友與辯護律師合影)



(參加第一次庭審時的辯護律師們一起合影)





(福清市檢察院對被抓維權11人的起訴書)




1 則留言:

  1. 賀清敏(女)(CPPC編號:00661)曾押維權公民。因違反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被政府強行實施結紮手術,被迫維權,而屢遭地方當局打壓;2016年8月底,被福清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抓捕刑拘;2018年2月6日,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9個月;2018年5月底,刑滿獲釋。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8/04/cppc00661.html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