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



出生年月不詳,廣東省惠州市人,人稱“惠州區伯”, 實名舉報人,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因長期網上實名舉報廣東惠州官員的貪腐行為,而引起媒體關注和社會熱議;201378日,因其舉報惠州市副市長黃錦輝,隨遭遇報復性砍傷並被潑硫酸,導致其一隻眼睛失明、手腳被砍斷,留下終身殘疾;2016222日,因其繼續維權,堅持網絡實名舉報,遂被惠州市惠城區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同年330日,被惠陽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非法佔用耕地二罪名正式批捕,並被關押於惠東縣看守所,指控其索要他人350萬元以換取兩則網上刪除的信息,因此屬於違反敲詐勒索罪;而一些知情網友則稱,其之所以被當局刑拘和起訴,是因為他長期舉報惠州貪官所受到的構陷與報復;其案後來經惠州市惠陽區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二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二次,於20161124日被起訴於惠州市惠陽區法院,但該法院又於2017119日發出通知書,告知經惠州市中級法院決定該案由惠東縣法院管轄,隨後其案再被移交到惠州市惠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21日,其案在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院開庭受審,終被去掉非法佔用耕地罪,而以敲詐勒索罪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1年;其不服,上訴;後經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之後其被轉送到從化監獄服刑,獄中因表現良好,先後有兩次減刑共計一年刑期,遂其於2026221日,刑滿獲釋。

此前在廣東省從化監獄十二監區二分區(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鼇頭鎮聚豐北路623號,郵遞區號:510940)服刑。



(被砍殺前的李建新)



(廣東惠州實名舉報人李建新被關押在看守所)



(媒體曝李建新涉“敲詐勒索案”201822日宣判)



(媒體曝廣東惠州維權者李建新被以“敲詐勒索罪”重刑11年)



(李建新被砍殺後在醫院救治時情景)



(李建新律師認為其案件有很多疑點很可能被構陷)


(人權捍衛者李建新獄中因減刑一年 2026221日刑滿釋放)




——————————————————————————————————

“中國政治犯關注” (China Political Prisoner Concern) ,簡稱CPPC,是由一批中國大陸人權捍衛者和海外義工組成的人權機構。服務宗旨是:爭取中國大陸每一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異議人士、維權人士都獲得自由,關注所有中國政治犯、良心犯、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及其親屬的艱難生存境遇。因此,本著尊重維權義工辛勤勞動的原則,務請所有引用本網站政治犯資料(含圖片)注明出處,即本網站名稱、政治犯編號。謝謝!

官方英文網站:https://chinapoliticalprisonerconcern.org

官方博客:http://cppc1989.blogspot.com

官方郵箱 email: cppc2014@gmail.com

官方Paypal捐款鏈接: paypal.me/cppc2014




5 則留言:

  1.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實名舉報人。因網上實名舉報遭打壓,2016年2月22日被廣東惠州警方以涉“敲詐勒索罪”刑拘,後被逮捕。2018年2月1日被惠州惠東縣法院重判11年,刑期至2027年2月21日。目前被羈押於惠東縣看守所。有變請告知,感謝!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8/02/cppc00630.html

    回覆刪除
  2.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在押維權人士。因網上實名舉報遭打壓,2016年2月22日被廣東惠州警方涉“敲詐勒索罪”刑拘,後又被追加“非法佔用耕地罪”而正式逮捕。2018年2月1日被惠州市惠東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重判11年,刑期至2027年2月21日。現疑似在廣東省連平監獄服刑。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8/02/cppc00630.html

    回覆刪除
  3. 請關注,請轉推,請支持!!

    回覆刪除
  4.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在押維權公民。因長期網上實名舉報廣東惠州副市長黃錦輝貪腐行為,遂遭報復砍傷並被潑硫酸;2016年2月22日被惠州警方以“敲詐勒索罪”刑拘;2018年2月1日,被廣東惠州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11年,刑期至2027年2月21日;目前疑在廣東省連平監獄服刑。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8/02/cppc00630.html

    回覆刪除
  5. 李建新(CPPC編號:00630)曾押維權人士。因網上實名舉報遭打壓,2016年2月22日被廣東惠州警方涉“敲詐勒索罪”刑拘,後又被追加“非法佔用耕地罪”逮捕。2018年2月被惠州市惠東縣法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重判11年。後獄中因表現良好而兩次減刑共計1年,2026年2月21日刑滿出獄。曾在廣東從化監獄十二監區二分區服刑。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8/02/cppc00630.html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