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 星期六

人權专题:基督教家庭教會全能神教會信徒受逼迫死亡者18人案例


【編者按】 基督教派別全能神教會信徒遭受中共當局的殘酷鎮壓,一直沒有引起國際社會足夠重視。在世界人權日來臨之際,本網以專題報告形式披露以下18起死亡案例,讓國際社會看到這些被忽視領域裡的人們是如何被中共當局進行人權戕害的,以期引起世界各國及各個人權團體、組織和人權愛好者的極大關注與呼籲。


基督教派別“全能神教會”信徒遭受中共當局的殘酷鎮壓,一直沒有引起國際社會的足夠重視,本報告以專門章節披露的這18起死亡案例,就是讓國際社會看到這些被忽視的領域的人權戕害是何等的觸目驚心。

全能神教會的建立與迅速發展讓中共非常震驚和恐慌,中共多次召開會議,發佈了許多秘密文件,採取了各種手段鎮壓迫害基督徒,妄圖取締全能神教會。據來自全能神信眾的不完全統計,僅 2011 年至 2013 年短短兩年間,被中共政府扣以“顛覆國家政權”、“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抓捕、監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就多達 38萬零 380人。其中 11 1 740 人被非法罰款或勒索,金額累計約達 2 4 361 3千餘元;3 5 330 人被抄家,至少 10 億人民幣(包括教會錢財和私人財產)在抄家過程中被公安機關及下屬單位強行沒收或被中共員警中飽私囊,43,640人被私設公堂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如:灌辣椒水、電警棍電擊、老虎凳、長時間剝奪睡眠及拒不提供食物等等)。

隨著中共對全能神教會的鎮壓、迫害不斷升級,2014 年,中共一手炮製了“5.28 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栽贓全能神教會,並以此為藉口迅速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專項整治全能神教會的“百日會戰”行動,調集武警與正規部隊瘋狂抓捕基督徒。僅中共媒體報導的資料顯示,“百日會戰”期間的頭兩個月,就有近千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無辜被抓,有些遭受酷刑致傷致殘,有些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數十萬基督徒被迫逃亡,流離失所。在這種背景下,一些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迫流亡海外。

到目前為止,有據可查的被中共當局迫害致死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達44人,以下即是他們提供的其中18個被迫害致死者的案例簡述。

3-1全能神家庭教會信徒受逼迫死亡者名單

號碼
姓名
死亡說明
1
高翠芹
被殘害致死
2
劉金花
被秘密暗殺
3
姜桂枝
被迫害致死
4
沈秀榮
被抓捕迫害墜樓身亡
5
何成榮
被殘害致死
6
蔣春娣
被殘害致死
7
王鳳田
被殘害致死
8
馬鎖萍
被殘害致死
9
王名遲
被殘害致死
10
吳海燕
被抓捕迫害墜樓身亡
11
鄭秀芬
被迫害致死
12
謝永江
被殘害致死
13
葉愛中
被殘害致死
14
葉建
被迫害致精神分裂最終死亡
15
張紅濤
被殘害致死
16
張煥福
被殘害致死
17
張來姑
被迫害致死
18
張照奇
被殘害致死
18




1. 高翠芹

高翠芹,女,死於20147 16日,時年53 歲,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索鎮鎮劉茅村人,全能神教信徒。以下是她被中共當局殘害致死的過程。

2014 7 15 日清晨 6 30 分左右,高女士正在家中做飯,以山東桓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鞏曰兵為首的 6 名便衣員警(4 男、2 女)乘坐兩輛白色私家轎車來到高翠芹家門口,當時高女士的婆婆(80歲)與叔伯妯娌正在門口站著,員警闖進去,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便把高女士強行帶到了桓台縣索鎮派出所,在派出所登記按手印之後,便將高女士押到桓台縣看守所。當日,與高女士一起被抓捕的還有本村的兩名基督徒李敏(化名,女,67歲)和吳濤(化名,男,50歲)。在高女士被抓的當天(15日)中午,員警到高女士家跟其婆婆索要高女士被抓捕後的生活費,高的婆婆沒有給他們。高家人沒有想到,高女士被抓捕第二天早晨(7 16日)就被員警活活打死。

高翠芹被迫害致死,引發群眾憤慨,當局嚴密封鎖消息,並以各種方式恐嚇控制所有相關人員。中共政府給受害者的家屬、鄉親施加壓力、威脅控制,嚴防它的罪惡行徑敗露,致使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慘遭迫害致死的內幕實情被封鎖至今。










2. 劉金花

劉金花,女,1987 6 18日出生,死於2015 212日。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榮桓鄉人,全能神教會成員。以下是劉金花被中共當局殘忍殺害的過程。

2015 2 11 日,女基督徒陳卉(化名)來到衡東縣城關鎮衡岳南路 61 號陽光大廈隔壁劉金花租住的民房裡。當天兩人一起談到很晚,陳卉就在劉金花家住下了。12 日清早 6 點零5 分,劉金花起床去外面上廁所,被早已守候在劉住處周圍的衡陽市衡東縣城關鎮派出所的員警何建衡、湯竟、顏橋等人狠下毒手,致使劉金花當場身亡。上午 8 點零 5 分,陳卉出門正要去廁所,看見劉金花仰面朝天兩手攤開成“大”字型躺在地上死了,左眼角下有一小塊紫黑色淤血,左側鼻孔上有血跡,陳卉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嚇得尖叫起來:“怎麼會變成這樣!”陳卉的話音剛落,城關鎮派出所的湯竟、顏橋等 4名男警立即沖過來,將陳卉抓捕並拘留。

當局為掩蓋真相,不惜栽贓誣陷,製造假相逃脫罪責。2015318日,劉金花在衡東縣火葬廠火化,當日下葬,葬在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榮桓鄉騎山。


3. 姜桂枝

姜桂枝,女,死於2013212日,時年46 歲。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人,全能神教會帶領(即教會的一種神職人員)。以下即是她被中共當局殘害致死的經過。

2013 年元月 4 日,姜桂枝來到河南省新密市城區青屏廣場東南角一接待家庭聚會,剛吃完晚飯,突然停電了,屋裡一片漆黑,隨後被沖進人員抓捕。姜桂枝等三人被帶到新密市公安局。從進家抓捕、搜查到把三人送至公安局期間,中共員警始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第二天員警又開車回到接待家將屋內所有物品洗劫一空,將整個家查抄了。

當晚9點左右,員警把姜桂枝等三人帶到了公安局,並二十四小時輪班審訊。半夜,一同被抓的另一基督徒張莉(化名)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她不時地聽到隔壁審訊室裡傳出姜桂枝的陣陣慘叫聲。

2013年1月6日,姜桂枝和張莉被新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於紅超及沈可、王磊、白雙峰等人秘密押到新密市西苑賓館繼續審訊,此後二人再也沒有見過面。

如今姜桂枝已死去,她受刑的細節無法獲知,但與她同一時期被抓捕的基督徒們,回憶起那段暗無天日的經歷,仍感覺如同噩夢一般。據張莉說,秘密審訊期間,十多名男警輪流對她刑訊逼供,他們最慣用的手段就是猛扇臉直至流血,她的臉被打得又紅又腫,甚至牙齒鬆動、眩暈耳鳴。只要她不回答,員警就想著法地折磨她。員警對她拳打腳踢,並用皮帶亂抽並強迫其跪在棍上,一次,員警將她雙手從腿彎下銬住,再用一根管串到兩臂和兩腿之間像抬轎子一樣將她吊起來,還有員警不停的踢她的頭,折磨得她頭發脹,眼珠都像要掉出來,感覺像要死了。中共員警竟喪心病狂地用筷子使勁夾她的腳趾頭,使張莉疼得幾乎要昏死過去,員警還把她按到地上脫掉其褲子。

據另一與姜一同被捕遭受於紅超等中共員警酷刑的基督徒王芳介紹,員警在審訊她時,夜裡不讓她睡覺,只要一合眼就拳打腳踢,極度的困倦與驚恐讓王芳意識混沌、精神恍惚。員警強行剝光王芳的衣服,用極其下流污穢的話侮辱她,更為殘忍的是,他們不讓她上廁所,迫使她小便失禁並逼著她用舌頭去舔地上的尿液。據這些基督徒描述,那段時間就像在地獄中一樣,她們天天被員警拷問教會帶領和教會錢財的資訊,不僅要承受各種酷刑折磨,還要忍受員警的污辱,被摧殘得幾近崩潰……從一同被捕的基督徒們講述的中共員警迫害人所採用的種種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手段中,就不難想像出姜遭受了怎樣非人的折磨與摧殘。

秘密審訊21天后,新密警方未曾從姜口中得到任何有關教會的資訊,元月25日,警方將姜送進鄭州市第二看守所,2月12日姜死在看守所裡。據新密公安局內部人員透露,姜是被活活打死的。

後來,鄭州警方為了掩姜罪證、儘快結案,幾次到平輿縣與姜家人協商此事,又將當地縣委、縣政府的有關人員召集在一起給其家人施加壓力,最後,姜家人在脅迫下只能妥協,不敢再追究此事。2013 3 5 日(正月二十四),姜桂枝的遺體在鄭州市被火化,正月二十八她的骨灰被帶回老家平輿縣下葬,葬在火葬場東邊白廟的一塊墓地上。


4. 沈秀榮

沈秀榮,死於200836日,時年42歲。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王廟鎮人,全能神教會一名帶領。以下即是她被迫害致死的過程。

200836日上午1130分左右,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司機陳光開一輛黑色轎車載著兩名便衣員警,還有在平原縣前曹鎮抓捕的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鄢某(男,60歲)一起來到基督徒沈秀榮家。當時沈秀榮剛剛趕集回家。兩名便衣突然闖入,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在沈秀榮家到處亂翻,但搜查無果。兩名便衣員警便將沈的力桑牌CD播放機及裡面的朗誦光碟沒收,將沈秀榮強行押上車帶至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沈秀榮被抓的那天,她丈夫因去挖樹坑,所以中午12點多回家時才得知妻子被抓的消息。下午4點左右,他突然接到沈秀榮在平原縣法院工作的大舅的通知,說沈秀榮在公安局墜樓身亡,現停放在火葬場的冷凍室內。得知妻子突然去世的噩耗,沈的丈夫悲痛萬分,立即與其弟弟、姑父、三姐趕往火葬場。據瞭解,當時沈秀榮是從三樓廁所的窗戶墜落,頭朝下,紮到地面上的一個垃圾桶裡致死的。平原縣公安局的員警對沈的家人解釋說沈秀榮是跳樓自殺,沈秀榮的丈夫非常瞭解妻子的性格,悲憤地說:“肯定是你們給逼死的!”但警方矢口否認,只是咬住沈是自殺身亡。之後,沈的丈夫為妻子換衣服時,發現沈秀榮身上沒有受刑的痕跡,但手背上有一個明顯的針眼。然而沈秀榮已經死亡,中共員警到底使用了什麼手段對其進行審訊和她墜樓的原因已經無法獲知。

310日,沈秀榮的遺體火化,5天之後埋葬。事後,經沈秀榮的大舅說情,平原縣公安局賠償沈的家人22萬元人民幣將此事私了。平原縣王廟鎮派出所將錢轉交沈秀榮的丈夫時警告、威脅說:“把錢給你,這個事就算完了,以後別再找了,否則沒有你的好果子吃!”


5. 何成榮

何成榮,女,死於201318日,時年 44 歲,家住新疆阿克蘇市盛苑一區,全能神教會新疆區阿克蘇教會帶領人員。以下是她被中共當局秘密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據多方瞭解:2012 1221 日下午 13時左右,阿克蘇教會帶領何成榮被警方電話定位跟蹤,何在去看望教會的途中沒能甩掉員警的圍追堵截,遭到抓捕。

何成榮的丈夫得知妻子被關進看守所後就開始給公安局的人請客送禮疏通關係,並向員警交了三、四萬元贖金,員警答應四、五天后就釋放何成榮。不承想,2013 1 9日中午12時左右,阿克蘇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三名男警突然前來通知,說何成榮於 8日晚因心肌梗塞被送進阿克蘇農一師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無奈,何成榮的家屬直等到 1 10 日下午 16 時才見到何的遺體,眼前的慘狀讓家屬目瞪口呆:何成榮的遺體遍體鱗傷,雙耳後有 2 釐米寬的烏紫痕跡,脖子兩側也有手指寬的豎道,背上是一道道青紫色的傷痕,整個背部全是傷,連巴掌大的正常膚色都看不到,雙臂也有條條道道的青紫色,下身全部浮腫,雙腿腫得像麵包,竟然比正常人的腿粗一倍(不知道中共警方究竟使用了何種刑具)。

何成榮平時只有胃病,根本沒有心臟病、心肌梗塞之類的疾病,如果有這類疾病,就是被押送到看守所時,看守所也不會收,這是起碼的常識,加之警方根本無法出具何在醫院被搶救的診斷書,這些足以證明何是被警方嚴刑拷打致死的。在證據前當局百般抵賴,威逼利誘欲要大事化小。自110日何家人見到何成榮的遺體後,警方怕何家人發現更多證據,便再不允許其家人見遺體。並強迫何成榮的丈夫簽字承認何是病死的,但何的丈夫仍拒不簽字。2013 2 5 日,阿克蘇警方在西大橋火葬場將何成榮的遺體強行火化。


6. 蔣春娣

蔣春娣,女,死於2012 12 17日,時年 63 歲,江蘇省揚中市新壩鎮永平村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以下是她被中共警方抓捕及秘密殺害的過程。

據知情人反映,蔣春娣老人是一個安分守已的農村婦女,和女兒張群(40 歲)相依為命,忙完自家的農活後常常到附近村莊去傳福音。2012 12 13日下午 2點左右,蔣春娣、張群母女與同村的幾個基督徒在本村的老年活動室傳完福音出來,被警方抓捕,蔣春娣、張群母女等一同被押至新壩派出所。

在新壩派出所,蔣春娣等人被分開審訊。另據知情人透露,那天蔣春娣老人同樣被審訊到次日淩晨。員警對老人威脅、恐嚇後,強行押著老人回去抄家, 12 17 日,蔣春娣的鄰居無意中發現屋後門前的河裡漂著一具死屍,背朝上,就急忙報了警,經確認死者竟是蔣春娣老人。蔣春娣老人已離開了人世,她被捕後究竟是怎樣被中共員警摧殘殺害的,具體細節人們不得而知,但知道的是當時蔣春娣老人是被中共員警抓捕並在其嚴密控制之下,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根本不可能也沒法掙脫警方的控制自己跑到河塘裡自殺,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而中共警方給出的說辭實在太荒唐,無法服眾。

7. 王鳳田(尚無照片)

王鳳田,女,死於2009 3月,時年42 歲,山東省濰坊昌邑市岞山鎮人,全能神教會信徒。以下是她被中共警方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2009 1 16 日晚7 點左右,山東省濰坊市峽山區岞山街道派出所的幾名員警闖進基督徒王鳳田家中將其抓捕到岞山街道派出所。

在岞山街道派出所,王鳳田遭刑訊逼供,受到殘酷毆打。據同時被捕的基督徒海鷗(化名)回憶:在看守所裡,王鳳田一直要求取保候審,但警方不答應。王鳳田在看守所一共被提審了四次,在王被提審時,海鷗曾聽到她的哭聲,還看見王被戴上了非常沉重的腳鐐,致使其無法站立,走路也直不起腰。216日是王鳳田等人被拘押滿一個月的時間,因警方拿不出定罪證據,看守所讓王等人在寫有“無罪釋放”的紙上簽了字,準備釋放。當時,岞山街道派出所的十多個員警就在旁邊站著,海鷗、王鳳田,還有與她關在同一監室的明慧(化名)剛簽完字,員警就一擁而上把她們三人反銬起來,蒙上黑頭套像押死刑犯一樣押上了車,連看守所的一名員警都驚得目瞪口呆,說:“這是怎麼了?不是無罪釋放了嗎?”

警方將王鳳田等三人秘密押送到了一家賓館(後得知是景芝“水雲天賓館”)裡非法拘禁。期間,海鷗聽到隔壁房間傳出員警的吼叫聲、打砸東西聲和王的慘叫聲,並聽到一韓姓員警說:“王鳳田不招供已經被打得鼻青臉腫,成豬頭了!”海鷗聽後暗暗哭泣。雖然警方私設公堂嚴刑逼供王鳳田等人,但沒得到任何口供。半個月後,也就是三月初,王鳳田被警方用酷刑活活地折磨死!

當時是由岞山街道派出所、王家莊子派出所、景芝派出所、昌邑派出所的員警聯合審案,參與審訊的人有:抓捕組長朱冠卿(男,40 多歲,祖籍河南,退役軍人,山東省濰坊市峽山區岞山街道派出所員警,職務不詳);岞山街道派出所的所長兼書記尹高峰(男,50 多歲,瘦高個,山東省昌邑地區人);邵長磊(男,30 多歲,家住岞山街道駐地,山東省濰坊市峽山區王家莊子派出所員警,好像是某科的科長)以及多名輔導員、科長及警員。在這半個月中,王遭受了怎樣的酷刑我們無從得知,但從她被殘害致死的事實足以證明,中共對基督徒刑訊逼供的迫害手段極其殘忍!

王鳳田被毒打致死後,警方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其家屬,而是隱瞞死訊,有意拖延,給其掩蓋罪行留出時間。王鳳田的妹妹去認屍時,看到其姐姐背部一片青紫,明顯看出死者生前曾遭受過慘無人道的折磨和虐待!但迫於當地警方的壓力,他們不敢繼續追究此事。

8. 馬鎖萍

馬鎖萍,女,死於2009722日,時年40 歲。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雙鶴鄉雙鳳淹大隊樊村人,全能神教會主要帶領。以下是她被殘害致死的過程。

2009 717日下午2 點左右,馬鎖萍與其他四名基督徒被抓捕,他們被帶至唐山市軍分區招待所單獨審訊。

據知情人透露,警方早已得知馬鎖萍是全能神教會的主要帶領並將其定為“國家領導級別的人物”,2008 7 月就已在公安網上通緝,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曾多次搜捕都沒抓到人。2009 年,警方利用手機監控、跟蹤等手段確定了馬鎖萍在唐山的位置後,隨即展開秘密抓捕。

事後瞭解到,警方曾用酷刑逼問與馬鎖萍一起被捕的兩個基督徒,讓她們交代馬鎖萍到底管理教會多少奉獻款及具體存放地點等。她們回答不知道,員警就連續逼供三天三夜,期間不讓兩人睡覺、吃飯,不停地踢踹她倆,還把她們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多次猛烈提拉,致使銬齒紮進手腕的肉裡。之後員警又用鞋底扇臉、牙籤扎手指甲、摁住腦袋往地上撞等手段虐待、摧殘二人,直至她們都昏死過去,其中一基督徒難以忍受酷刑折磨,撞牆輕生,頭上血流不止,但仍有河南籍員警繼續逼供,直到旁邊陪審的一男警說“她們這個級別的人不知道錢的事”,這些員警才停止暴行。

7 22 日,馬鎖萍被中共警方殘害致死,但警方向其家屬隱瞞了這一消息,而是開始採取種種措施,為防止日後馬的家人追究他們的責任做好準備。馬鎖萍的丈夫宋××是馬鎖萍被害事件的知情人,但迫於中共警方及當地政府的壓力,他們一直回避此事,且與警方統一口徑對外謊稱馬鎖萍確屬心臟病猝死。馬鎖萍被害事件過去幾年後,與其一同被捕的基督徒還處於警方的嚴密監控之中,至今他們提起這樁慘案仍心有餘悸。


9. 王名遲

王名遲,男,死於2006 12 24 日,時年 45 歲,山東省聊城市莘縣燕店鎮麻寨村人,全能神教會信徒。以下是他被中共警方秘密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2006 5 月的一天,王名遲去陽谷縣城傳福音,被人舉報,當時王名遲正走在路上,被一直盯梢的幾名員警(聊城市陽谷縣國保大隊的員警)攔住去路並實施了抓捕,隨即被帶到陽穀縣公安局。

王名遲被陽穀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了半年時間,受到警方數百次嚴刑拷打,並多次被毒打折磨得昏死過去,即便這樣,警方也沒有放鬆對其的酷刑折磨,在數十種刑具中,只剩下一樣“抱火龍”沒給王用過!面對死一般的酷刑,王仍沒吐露一點兒關於教會的資訊。最後,陽穀警方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破壞治安、倒賣書籍”的荒唐罪名判處王名遲勞動教養三年,隨即押往山東省淄博市勞教所。

因著陽谷警方對王名遲半年的非法關押與酷刑毒打,王身體的各個部位都已傷痕累累,身體已經特別虛弱,再加上在淄博市勞教所承受著出苦力的折磨,沒過多長時間,王便體力不支、一病不起。淄博市勞教所怕花錢,又怕王死在裡面承擔責任,便於 2006 12 15日通知陽穀縣公安局,讓王的家人趕快來接人,但又以刑期未滿為由,逼王的家人交 20000元人民幣,可王家十分貧窮,王名遲的親戚東拼西借也沒有湊齊這筆錢。

12 16 日,淄博市勞教所見王名遲的身體已經不行了,就又打電話說,不用拿錢了,趕緊把人領走。12 17 日,王名遲本村的大隊書記和王的兩個弟弟及侄子一行四人急忙趕到淄博,當他們在勞教所見到王名遲時都驚呆了,沒想到短短半年多時間,身高 1 8 的王名遲就由一個體重180 多斤,面容白胖、體格健壯的山東大漢,變成一個體重不到 100 斤,瘦到皮包骨頭,面色黑黃,兩眼發呆的孱弱病人。

2006 12 24 日晚上 9 點多,也就是王名遲回到家後的第八天,因傷勢過重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基督徒王名遲是一個忠厚老實的農民,他心地善良,不善言語,一生都沒有做過任何違反法律的事,但就這樣一個人卻被中共警方無故抓捕、非法關押、肆意酷刑、折磨致死!

10. 吳海燕(尚無照片)

吳海燕,女,死於2014720日,時年 57 歲,山西省運城地區河津市清澗鎮杜家溝村人,全能神教會事工人員。以下是她被害的經過。

2013 3 月初,員警得知吳海燕是全能神教會小區級的事工人員後,便連續對她實施了三次抓捕,均未成功。在外逃亡了九個月後,吳海燕回到家中,2014 7 7日晚6 點左右,河津市國保大隊員警聞訊闖入她家將其強行抓捕,並把她關在河津市紀檢委法律培訓中心二樓的一個房間內。

7 月 17 日,員警又抓捕了全能神教會的另一女基督徒李慧(化名),將她與吳海燕關押在一起。7月19日中午,國保大隊長程飛在關押李女士的隔壁房間審訊吳海燕,李慧聽到程飛逼吳海燕說出教會資訊。當日晚8點多,一員警再次給吳海燕和李慧作思想工作,誘勸二人放棄信仰出賣教會和其他基督徒,二人堅決不從。第二天早上五點多,吳海燕、李慧二人被員警安排打掃衛生。等二人掃乾淨一個院子後,吳海燕被安排去樓上擦玻璃,李慧去掃廁所。僅十幾分鐘時間,李慧就聽有人喊:“吳海燕跳樓啦!”由於事發突然,李慧驚恐不已,癱坐在地流淚痛哭。吳出事後,看門的人跟李慧說:“給你家打電話了,你的家人馬上就來。”當天,李慧被親戚接走。雖然警方對吳海燕的死亡原因解釋為她本人跳樓自殺的,但李慧覺得此事太蹊蹺,一是事發前吳海燕沒有任何要自殺的傾向,二是如果吳真是自殺的話,員警為什麼再三威脅恐嚇她,不讓她說出此事,至今還對她實施跟蹤、監控!

吳海燕死後,本村村民表示強烈憤慨,很多人質問中共司法機關:“你們帶走的是一個好端端的人,送回來的卻是一具屍首。”“這麼實在的一個人,就因著信神被逼死了。”

11. 鄭秀芬(尚無照片)

鄭秀芬,女,死於20035月,時年37 歲,原是浙江省溫州市文成縣人,後遷居到浙江省里安市海安鎮柵溪水庫安陽安居點,基督教家庭教會全能教會信徒。

以下是與鄭秀芬關押在同一個牢房的目擊證人和琴(浙江省溫州市甌北鎮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現已逃亡美國)對鄭秀芬在莫干山勞教所過勞猝死的全過程陳述:

2002 9 26 日,因丈夫舉報,鄭秀芬被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區分局局長沈強(男,40 歲)、民警骨幹建明等四名員警強行抓捕。之後,警方以“參加邪教組織,擾亂社會治安”為罪名,判處鄭秀芬勞教 1 年,刑滿日期為 2003 9 26 日。2002 11 月份,鄭秀芬被中共員警轉押到浙江省湖州市武康鎮莫干山勞教所服刑,後被分配到二大隊一中隊的裁縫組強制勞動。當時我因信全能神被抓捕,也在莫干山勞教所服刑,和鄭秀芬分在同一裁縫組。

在勞教所裡,每個信全能神的基督徒胸前都掛著一個黃卡,上面寫著“特別嚴管”四個字,這是中共政府給信神的人做的特別標記,我們因此也就有了“特殊待遇”。我們每天早上5 點半起床、洗漱,早餐吃饅頭,饅頭很小,喝的白粥都是用過夜剩飯煮的,稀得幾乎看不到米粒,根本就吃不飽。再加上我們這個裁縫組的工作強度很大,消耗體力也就特別大,我們經常餓得頭暈、渾身無力。特別是鄭秀芬所在的小組經常要趕工,多數時候都趕不上吃飯時間,時間長了飯菜都涼了,她經常吃涼透的飯菜,有時甚至連飯都吃不上,不僅如此,每次趕工後,還要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到勞教所的大廳裡學習“洗腦”條例,學不好還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因著被中共政府帶上“特別嚴管”的頭銜,基督徒在監獄裡受到獄警們的虐待、歧視、打壓,過著豬狗不如的地獄生活。

20035月的一天,鄭秀芬趕完工到後拖著沉重的雙腿急匆匆趕往勞教所的大廳裡學習。大約晚上8點多,她回到宿舍,突然感到一陣頭暈、噁心、渾身不舒服,直想嘔吐。我看到她滿臉通紅,脖子都漲得粗起來了,蹲在地上拼命喘氣,趕緊把她扶起來坐到外面的值班室門口。鄭秀芬非常難受,癱坐在椅子上,她全身都開始冒冷汗,手冰冷冷的。等醫生不緊不慢地來到勞教所已經是晚上 11 點多了,離鄭發病快 3個小時了。隊長讓兩個犯人把鄭架出去,鄭秀芬的雙腳已經失去了知覺,是被兩個犯人拖出去的。後來聽值班勞教說,他們拖著鄭只走了一會兒,後來連拖著都拖不動了,只能背著她去醫務室。值班勞教還偷偷地對其他犯人說,當時鄭出現了嚴重的虛脫,冒出的冷汗浸透了衣服,甚至都能擠出水來,人已經不行了,錯過搶救時間了,沒有救了。年僅 37歲的基督徒鄭秀芬在沒有任何親人的陪伴下,就這樣孤零零地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


12. 謝永江

謝永江,男,死於1997 5 2 日,時年43 歲,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五溝鎮大陳村謝圩莊人,基督教全能神家庭教會信徒。以下是謝永江被中共警方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1997 4 30 日淩晨 2 點,謝永江與女婿高××(時年 24歲)及高父(時年 54 歲,現已病故)辦理完教會事務騎自行車回家,行至五溝鎮附近時,被正在巡邏的五溝鎮派出所的員警攔截。謝永江曾因信神被抓捕過兩次,當地的員警都認識他,所以巡邏員警一看到謝永江不由分說就將他們三人強行抓捕,押至五溝鎮派出所。5 2 日,謝永江的家人被告知謝永江在派出所自縊身亡。5 10 日,謝的親屬在濉溪縣百善火葬廠看到謝永江的遺體遍體鱗傷、慘不忍睹。

謝被員警殘害至死的事在當地引起轟動,迫於輿論壓力,濉溪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了承認對謝永江刑訊逼供的五溝鎮派出所協警王民(五溝鎮孟集村王家莊人),後在濉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處王民有期徒刑三年,賠償原告家屬經濟損失及經濟補償計四萬一千元。但後來得知,王民被監外執行,判刑只是走個形式而已。

近期獲悉,據當年在五溝鎮派出所上班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協警說:當年所長馬正山想把刑訊逼供的罪名讓他承擔,並對他承諾關幾天走個形式就把他弄出來,讓他只承擔罪名,不承擔後果。這位協警回家與其父親、哥哥商量,遭到家人強烈反對,才拒絕了馬正山的要求。

這起慘案距今已有二十年了,冤情仍未昭雪,當年謝永江到底是如何被殘害致死的,具體細節我們不得而知,但從被害人全身所留下的累累傷痕,以及其喉結以下的一圈令人匪夷所思的勒痕來看,不難想像當年謝永江遭受了怎樣的非人折磨與摧殘!

13. 葉愛中

葉愛中,男,死於20123 29 日,時年 42 歲,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悅來鎮人,全能神家庭教會講道人。以下是葉愛中被中共警方跟蹤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據知情人透露:葉愛中是個熱心腸,愛幫助人,平時經常幫其他基督徒購買、退換聽詩歌、講道用的 MP5 機子。因葉愛中頻繁出入電腦城引起了中共警方的注意,他的行蹤很快被警方嚴密監視。

2012 年 3 月 26 日上午 8 點多,葉愛中與本鎮的一馮姓基督徒(男,40 歲)到沭陽縣電腦城準備幫幾個基督徒購買 MP5 機子,被員警抓捕並被帶至一個不知名的地方。

葉愛中和馮姓基督徒被捕後,中共警方為了獲取全能神教會內部情況及奉獻款的資訊,兩天兩夜沒給葉馮二人吃一口飯、喝一口水。28 日,員警又把二人帶到沭陽縣刑警大隊二樓分開審訊。據馮姓基督徒透露,那天,共有六個員警對其刑訊,為首的是一個 40 歲左右的胖圓臉員警。他們逼馮坐在電椅上,將其手腳全部緊綁在椅子上,馮一動不能動。兩個年輕的員警用電棍朝馮的腰部、前胸、腿部、胳膊等處瘋狂電擊,被戳之處又麻又痛,像被蜜蜂叮咬一樣難受,最後渾身麻木失去了知覺。就這樣,六個員警分成三組輪番上陣對其電擊,直到電棍的電耗盡,他們仍不罷手,因沒得到口供,他們讓人再拿來電棍,準備進行新一輪的摧殘。因沒有找到電棍他們才被迫停止電擊,把馮從電椅上放了下來。

此時已是深夜12 點左右,員警們又把電椅搬到隔壁關押葉愛中的屋裡。隨後就傳來葉愛中撕心裂肺的慘叫,慘叫聲在寂靜的深夜持續了一小時左右,之後慘叫聲越來越小,直到淩晨4 點左右就再也沒有聽到聲音了。

員警雖然把馮從電椅上放下來,卻沒有停止對他的刑訊。他們命馮坐在地上兩腿併攏伸直,一員警死死地踩住馮的兩個腳踝,使其動彈不得;另一員警把沒電的電棍橫放在馮的兩條腿上,然後踩在電棍上來回使勁地搓弄了足足半小時,馮兩條腿上的皮硬生生地被搓掉並滲出血來。之後他們又找來一根帶電的電棍,不由分說朝馮的後腦勺一個勁地電擊,直至其昏死過去。當馮醒來後,才發現自己的後腦勺被電擊得腫起一個硬塊(三個月後還沒有完全消腫),他感到渾身癱軟無力,整個頭昏沉難耐抬不起來。

用完刑後,員警把馮鎖在椅子上一直不讓其合眼。次日天剛亮(3月29日),他們就帶馮出去。當路過關押葉愛中的房門口時,馮看到葉愛中坐在電椅上低垂著頭一動不動,就喊了他兩聲,但葉愛中卻沒有任何反應。員警對馮說:“他都不理你了,走吧!”3 月 29 日,警方以“涉嫌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馮姓基督徒押到沭陽縣拘留所關押了15天。

2012年3 月29 日,葉愛中被中共警方酷刑折磨而死。3 月 30 日,沭陽縣刑警大隊的員警通知葉的家人說葉愛中死了。聽此噩耗,葉愛中的家人無法承受這個突如其來的打擊。葉的二弟強忍悲痛與員警理論,問他哥哥信神又不犯法,為什麼被抓還被打死?一個 30 多歲的員警竟荒謬地撂出一句:“不是打死的!是生病,體檢抽血化驗而死!”當葉的家人向他們要醫院的診斷證明時,這些員警卻支支吾吾拿不出來。這讓葉的家人更加懷疑葉愛中是被員警毒打折磨致死的,因為他們知道葉愛中的身體一直很好,傷風感冒都很少。一個身體健壯活生生的人,在被捕三天后怎麼就突然死了呢?而且還是“生病,體檢抽血化驗而死!”這樣的說辭讓葉的家人無法接受,因此雙方一直僵持不下。最後迫於中共警方的淫威,葉愛中的家人只好含淚簽字。直至 4 月 5 日,葉的家人才獲准見葉愛中的遺體。


14. 葉建

葉建,男,死於2012年2月,時年63歲。其被迫害時50歲,家住山東省龍口市龍口經濟開發區龍口市玻璃廠職工,基督教家庭教會全能神教會傳道人。以下是葉建被迫害致精神分裂,最終死亡的過程。

葉建老實本分,熱心事奉,喜歡傳福音,經常到山東省蓬萊市、煙臺市一帶傳福音。但令人沒想到的是,在一次外出傳福音時他被中共當局抓捕,慘遭酷刑折磨,致其精神分裂,十三年後含冤離世。

據葉建之妻菊花(化名)回憶:1999年5月的一天,一輛計程車突然停在她家門外,是外出十多天的丈夫葉建回來了,他目光呆滯身無分文,菊花為其代付車費後將其領回家中。菊花看到丈夫十幾天沒見突然暴瘦到皮包骨頭,且精神有些恍惚,趕緊詢問緣由,得知葉建在傳福音時被員警抓捕,受到酷刑折磨。葉建還說,員警將其強行抓捕之後,把他綁在鐵椅子上,左右開弓猛扇其耳光,他記不清打了多少下了,直到他的耳朵被打聾員警才罷手。在刑訊逼供期間,員警曾5天不給其吃飯、喝水。

菊花得知此事,心痛不已,忙為其做飯。吃飯時,葉建端起飯碗只吃了兩口,便一點一點地將碗中的飯倒掉,直至倒完,然後突然撒手將碗摔碎。還沒等菊花反應過來,葉建突然起身向菊花打過來,此時菊花才發現葉建已經精神失常。葉的家人將其送往山東省龍口市黃山精神病醫院,診斷結果為:精神分裂症(診斷書在2012年葉建去世時已經燒掉)。之後,葉建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被其工作單位龍口市玻璃廠辭退。

葉建雖已精神失常,但酷刑折磨給其心靈留下的烙印和冤屈難以磨滅,自葉建被警方抓捕遭受酷刑折磨精神失常後,一直遭受世人的歧視、冷漠。2012年2月,葉建含冤去世,時年63歲。

15. 張紅濤(尚無照片)

張紅濤,女,死於2012年 12月6 日,時年 55 歲,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石佛鎮董河村人,基督教全能神教會信徒。以下就是張紅濤被中共當局抓捕至殘忍殺害的過程。

2012年 12月6 日上午9 點多,張紅濤和幾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在甘肅省隴南市成縣小川鎮傳福音時被抓。12 月 7 日淩晨 2 點多,小川鎮派出所的員警突然開車到徽縣張紅濤的姐姐家,連夜叫他們夫妻二人去成縣公安局辨認屍體,當時只有張的姐夫一人去了。當掀開蓋屍布時,只見張紅濤滿臉烏青、面目全非,其姐夫被嚇得當場心臟病發作,後夫妻二人為此病倒。

12 月 7 日,成縣公安局的員警找到張紅濤的丈夫董某,告知其“張紅濤在成縣傳教被抓,因腦出血死亡”,當日董某便隨公安局的員警去成縣辨認屍體。在成縣公安局,董某看見妻子張紅濤全身赤裸,平躺在一間小屋內,而且頭蓋骨已被打開做過屍檢,頭部有一個雞蛋大小的腫塊,臉部、頸部、肩部、背部及腿上有多處青腫,看上去是被人打的。董某驚栗而站,還沒緩過神就被員警帶出去簽字。董某悲痛欲絕,質問警方為何人成了這樣,派出所的員警推脫說“張紅濤是突發腦出血死亡的,屍體解剖是為了證實死因”,其餘情況再沒透露。董某看到妻子屍體上的傷痕懷疑妻子是被員警打死的,次日便聯繫家人及村裡人一同前往成縣公安局討要說法,因不知道此事該找誰解決,張紅濤的家人東碰西撞先後找過縣公安局領導、縣政法委的領導以及信訪辦,但各部門都以“領導出差”為由回避,上訪無果。後張的家人憤怒返回成縣公安局要求解決問題,但得到的回答卻是:“12月 6日,張紅濤在成縣大街上和一名同黨宣傳全能神教,10 點多,張紅濤被帶到公安局問話,什麼都不肯說,之後便死亡。死者屬於正常死亡,經屍檢判定是腦出血,公安局不負任何責任。”

張紅濤的家人四處控告,但狀告無門,有理無處說,最終,此事不了了之。成縣警方怕張紅濤屍體上的傷痕暴露其罪行便匆匆將屍體火化,掩埋在成縣的一處地方。

16. 張煥福(尚無照片)

張煥福,女,死於2009 年 4 月,時年50 歲,重慶市江津區朱楊鎮橋坪村人,基督教家庭教會全能神教會信徒。以下是張煥福被中共警方秘密抓捕至殘害致死的過程。

張煥福、曹本賢夫婦是一對老實巴交的農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夫妻二人接受信仰後,經常與附近基督徒一起聽道聚會。但好景不長,張煥福家成為聚會點的事被人舉報。

200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 點左右,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的一輛警車停到了張煥福家門口,幾名員警將張煥福抓捕,帶至永川區公安局。

2009 年 4 月的一天,重慶市江北區石馬河女子勞教所打電話給曹本賢,說:“你妻子得了重病,你來看看。”當日上午 10 點左右,勞教所派兩個年輕員警開車到橋坪村接曹本賢。到了勞教所,曹很奇怪地問:“你們說我妻子得重病了,你們該把我拉到醫院去,怎麼拉到關她的監獄來了?”一員警厲聲說:“你少廢話,拉你到哪就到哪!”進了監獄,員警帶曹去了一個地方,指著地上用一床又黑又髒的爛被子蓋著的人,說:“那裡,那個就是你妻子,她自己上吊死了。”隨後,警方便將張煥福的屍體強行拉火葬場火化。

據當年與張煥福同期服刑的全能神教會信徒楊某回憶:“我和張煥福都在石馬河女子勞教所三大隊服刑时,她住我隔壁,但不在同一個班幹活。她的死整個勞教所裡的人都知道,但都是敢怒不敢言。勞教所有個規矩,凡是剛來的犯人第一個月,每天早晨五點鐘起床,洗漱完畢就開始背二十三條監規,背不過的要受到相應的體罰。張煥福因記憶力差,第一次背不過,被罰站一小時;第二次背不過,體罰下蹲半小時;第三次背不過,在操場上跑二十圈;第四次背不過,不許吃飯;第五次背不過,不許上廁所,大小便都拉在褲子裡。張煥福因背不過監規,常常挨餓,有時被餓得暈過去,隊長卻說她是裝瘋賣傻,對她一頓拳打腳踢。有一次,一個犯人看到張煥福實在可憐,就掏錢給她買了一份菜,被劉隊長發現了,當時體罰那個犯人三百個下蹲。

2009 年 4 月的一天,值班人員(大隊長在犯人中選的組長)睡著了,大約淩晨兩點鐘,交接班時發現張煥福把被套撕成布條吊死在鐵門窗上了。天不亮獄警就通知張煥福所在牢房的人員開緊急會議,不許任何人走露風聲,也不許離開牢房半步,還威脅、恐嚇說:‘誰若透露真情半句,立馬死定!’”

回家後,曹本賢打電話給親戚告知了張煥福離世的消息。親戚們又悲痛又氣憤:張煥福一直都是個老實本分的人,沒做過任何違法亂紀的事,中共政府憑什麼把她抓捕隨便整死?還讓挖個坑悄悄埋了!為討個說法,張煥福的親屬一行16人到石馬河女子勞教所評理,張煥福的小女兒頭上包著孝布,胸前掛著寫有“還我媽的命來”字樣的牌子,抱著骨灰盒,走在最前面。石馬河女子勞教所的員警見狀,竟如臨大敵般端著槍將十六人包圍起來,威脅說:“你們弄成這樣也沒用,弄死人是經常的事,前兩天還弄死一個,丟在外面管都沒人管,屍體都不知道是被誰撿去了。”張煥福的親屬一直在勞教所門口堅持抗議了一個月零兩天。最後,威脅之下,此事也就此了結。

17. 張來姑(尚無照片)

張來姑,女,時年35歲,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人,全能神教會傳福音人員。以下是張來姑被中共當局抓捕至迫害致死的事實經過。

2012年12月12日晚8時許,張來姑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鎮一社區傳福音時被人舉報。隨後奉城鎮派出所的七、八個便衣員警趕到將張來姑抓捕,押送到奉賢區奉城派出所,當晚員警便把張來姑轉移至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關押。

據當年與張來姑一同被關押的李姓基督徒回憶:當時,我被關押在38號監室,張來姑關押在我隔壁的36號監室。因張來姑沒有說出自己的姓名,看守所裡的人都喊她無名氏。她進來第五天,我聽到36號監室傳來爭吵聲,牢頭向管教報告說:“無名氏跟我們吵。”張來姑委屈地說:“我沒有跟她們吵,是她們不讓我喝熱水。”我聽出是牢頭又在欺負張來姑了。又聽到牢頭蠻橫地說:“你是信邪教的,你就不該要熱水。”管教說:“以後不要給她熱水,她連名字都沒有,憑什麼給她熱水!”自那以後,她們就再沒給過張來姑熱水。

有一次,我又聽到管教罵張來姑,還說了一些褻瀆全能神的話。在看守所,我最後一次見張來姑的那一幕至今清晰地印在我的腦子裡。當時我聽到喇叭裡喊了聲“36號無名氏出來!”不一會兒,張來姑從我的監室前經過。身上穿的黃色羽絨服因被員警剪掉了拉鍊,敞開著,她不敢扭過頭看我,只能斜著眼看過來。我向張來姑擠擠眼、點點頭,意思是為她打氣加油,這是我們唯一的交流方式。但她這次沒有回應我。我看到她的表情很凝重,臉蠟黃蠟黃的,眼皮耷拉著,很無奈,眼神很淒涼,感覺她受了很大的委屈,讓人看了很揪心。我不明白張來姑怎麼突然間變成了這樣?

從那天起,我一直在監室門口等張來姑的消息,上廁所時我告訴監獄裡的其他姐妹也留心著關於張來姑的消息,也注意聽喇叭裡有沒有喊無名氏,監室裡是否有爭吵聲。奇怪的是那幾天36號監室異常安靜,也沒再聽到管教罵人,一直等到我被釋放也沒有張來姑的消息。直到出獄後,我才得知張來姑在被關押期間已經被員警迫害死了。張來姑的娘家人說員警告訴他們,張是把褲子撕成條擰成繩子在廁所上吊自殺的,但張家人看到張來姑的脖子上有一圈深深的勒痕,一看就是被勒死的。聽到這話,我很氣憤,因為我很清楚員警在撒謊,當時我和張來姑被關押的那個看守所裡面的廁所都是蹲坑,燈是嵌在牆裡面的,牆壁上都貼著光滑的瓷磚,成弧形斜坡狀,沒有任何棱角和凸起,而且牆壁大約有4米高,沒有任何可以掛東西的地方,在裡面根本無法上吊自殺。

張來姑去世後,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通知其家屬說她在看守所自殺了,張的家人都驚呆了。因他們瞭解張是個性格開朗、堅強的人,根本不可能自殺。張家人感到氣憤,二三十名親屬一同到閔行區看守所討公道,要求見張來姑的屍體。當張的家人見到張來姑的屍體,看到她脖子上深深的勒痕時,更加確定張來姑是被人勒死後,又做出她上吊自殺的假像。張來姑的侄子拿出手機給張的屍體拍照,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強行制止。家屬氣憤不已,就與警方爭執,警方見勢,便恐嚇說:“誰若鬧事就抓誰!”緊接著,警方就把二三十名家屬控制在看守所的一間大廳裡,並一個個盤問其與張來姑是什麼關係。期間,不允許他們出大門。

2013年1月12日,張來姑的屍體在閔行區火葬場火化了。張的家人悲痛萬分,把張的骨灰帶回老家安葬。

張來姑死後,上海市公安局與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公安局派出五、六輛警車,幾十名員警來到張來姑的娘家,揚言要把整個村莊上信神的聚會點全部搗毀。員警跑到張來姑的嫂子家調查,其嫂子說:“為什麼我家張來姑只是信神你們就把她給活活打死了呢?”員警不正面回答,反而轉移話題怒斥道:“還有哪個是信神的?你說!”旁邊的村民說:“哪敢給你講,給你講了你們就把人打死。”之後,員警到村上調查了一圈,沒有人搭理他們,不到半小時他們就走了。


18. 張照奇

張照奇,男,死於2005年9月9日,時年 50 歲,山西省長治市沁縣城關鎮坡頭村人,全能神教會傳福音人員。以下是他被捕及被殘害致死的事實經過。

2005 年 9 月 8 日晚 9 點多,張照奇正在沁源縣交口鎮尚義大隊中李村的一趙姓基督徒家聚會時遭抓捕,隨後被押到沁源縣交口鎮派出所。

據公安局內部人員透露:9 月 9 日下午 1 點多,張照奇被轉押到沁源縣公安局辦公室,由李傑、趙偉、李燕兵、胡海龍四名男警同時對張進行審訊,四人在審訊過程中對張實施毆打,但審訊無果。當晚 6 點多,警方將張照奇押至沁源縣看守所審訊,主審人員換成了沁源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史建業,審訊仍無進展。沁源縣看守所所長郝明珠(男,當年 50 歲左右)被同事打電話召回參與審訊,郝明珠見張照奇仍不肯說出教會任何資訊,惱羞成怒拿起一根木棍對張的全身上下狠勁抽打,整整打了一個小時,張被打得遍體鱗傷,五臟全被打壞了,於當晚 9時許慘死在沁源縣看守所。

據悉,張照奇死亡後的第二天,山西省長治市檢察院的人來到看守所,看到張的屍體全身傷痕累累,明顯為刑訊致死,但就在這樣的事實證據面前,中共兩級司法機關竟然沆瀣一氣掩蓋罪證。他們把郝明珠象徵性地關進了沁縣看守所,而沁源縣公安局局長賈文靜在全局大會上卻公開為郝開脫罪責,責怪當時無人勸阻郝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沁源縣公安局局長賈文靜見無法找到定罪張的罪名,又害怕事情敗露丟了烏紗帽,便焚屍滅跡,消除罪證。接著警方指派沁縣城關派出所所長張樹偉出面將張照奇的大哥、二哥叫到派出所處理此事,張樹偉告知张家兄弟張照奇的屍體由警方負責火化,張家負責安葬。張家兄弟雖然知道弟弟是被警方迫害致死,但苦於求告無門,又害怕警方及當地政府部門加害他們,只好被迫同意。警方迅速將屍體火化,毀屍滅跡。10月底,張樹偉才帶著兩名男警將張照奇的骨灰轉交張家下葬。張照奇所有的親屬自始至終均未見到張的遺體。

事後,張照奇的侄兒覺得張死得太冤,不接受沁源縣公安局的處理結果,他將張的冤案上告到山西省公安廳,然而在中共掌權的官府,沒有主持公道的地方,案件根本無人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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