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程相奎(CPPC編號:00434)




程相奎(CPPC編號:00434



 

195928日出生,河南省中牟縣人,河南省中牟縣狼城崗鎮瓦坡村283號村民,維權冤民,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3年,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要進行高壓線變電維修工程,其間因工程所用鐵塔需佔用其及鄰居趙劉枝兩戶人家的用地,為減少損失,其隨向該村負責人提出正當索賠請求,雙方很快達成口頭協議,村負責人承若完工後即向其家賠賞綜合損失費5萬元,2014312日其全家正式收到此款,雙方對此均無異議,孰料此款卻為日後埋下禍根;2015326日,因該村負責人曹西海長期以來在出讓村民土地、國家征地等問題上存在嚴重違法違紀、以權謀私、財務管理混亂、裙帶關係牟利等腐敗現象,眾村民自發組織到北京信訪投訴,其亦參與其中,隨引發地方當局的強烈不滿和惱怒、打壓;2015410日,其被中牟縣狼城崗鎮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政府賠償土地款”為罪由刑拘;同年514日,被正式逮捕;2016712日,被河南省中牟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201849日,刑滿獲釋。

 

此前被羈押於河南省中牟縣看守所。




(程相奎和妻子的合影)



(程相奎的一審判決書)



(程相奎妻子生活不能自理急需丈夫照顧)



(村民認為趙劉枝、程相奎被控“敲詐勒索罪”不合理)




(村民聯名上書請求無罪釋放趙劉枝和程相奎)



程相奎被河南省中牟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刑3年)



(媒體曝因曾要求當局占地補償費事宜趙劉枝、程相奎竟被警方抓捕)



(媒體曝趙劉枝、程相奎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要求對趙劉枝、程相奎的判決發回重審)



1 則留言:

  1. 程相奎(CPPC編號:00434)曾押維權公民。因與眾村民到北京投訴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負責人在出讓村民土地嚴重腐敗現象,2015年4月10日被中牟縣警方以“曾經敲詐勒索政府賠償土地款”為由刑拘;2016年7月12日,被河南中牟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3年;2018年4月9日刑滿獲釋。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6/11/cppc00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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