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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偉(女)(CPPC編號:00404)
1970年4月5日出生,四川省雙流縣人,四川省雙流縣黃家鎮雙華9組村民,維權訪民,實名舉報人,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近年來,因土地問題而經常上訪維權;2015年7月1日,因積極參與維權訪民李敏、周燕瓊、陳國瓊等20餘人到北京中組部舉報“帶病提拔”的雙流縣委書記周先毅的貪腐行為,7月4日,又因在京維權訪民周燕瓊被截訪車從北京押回四川省雙流縣黃甲派出所,其與眾知情民眾進行圍觀、聲援並拉橫幅拍照,而遭到當地警方的野蠻打壓,隨後出現警民衝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調查,隨被警方野蠻拘留;2015年7月5日,被雙流縣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雙流縣法院正式開庭,並被更換罪名,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2017年9月4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四川省雙流縣看守所。
(周燕瓊、李敏、顏偉等到中共中央組織部舉報雙流縣書記周先毅)
(顏偉等20餘人橫幅“強烈要求成都警方嚴查暴力遣送訪民的黑社會團夥”)
(雙流縣民眾在黃甲派出所現場維權)
(雙流縣訪民及家屬百餘人在法院門前聲援支持陳國瓊、顏偉等被告)
(雙流縣檢察院對周燕瓊、顏偉等7人的起訴書)
(法院對中組部舉報雙流縣書記周先毅的7維權者的判決書)
顏偉(女)(CPPC編號:00404)曾押維權公民。因土地問題而上訪維權,並上京舉報雙流縣委書記周先毅的貪腐行為,遭政府毆打遣返;2015年7月5日,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2016年5月31日,四川省雙流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2年2個月;2017年9月4日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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