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鳳(女)(CPPC編號:00315)
1952年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普陀區膠州路871號居民,維權公民,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曾因所屬私房遭當局強拆,在動遷安置中,上海市龍進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簽訂空白“合同”的形式,侵吞其全家應得2套住房及所得動遷款;同時,在雙方合同尚未達成的前提下,竟趁其不備盜走所有財物,拆毀房屋,逼迫其舉家搬遷;其被迫走入維權上訪之路;多年來,為了維權,其多次受到當局無情打壓;2015年9月23日,曾因在北京市國家信訪局上訪,而被北京警方以“逃犯”之名抓走扣押;2015年10月2日-3日,再次因到北京上訪維權而被警方抓捕,並被上海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關押在上海市普陀區拘留所;後因警方控其與2014年5·15拉橫幅“請求習近平關注人權”被分別判刑8個月的10人屬同案,隨於2015年10月被上海市長寧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15年10月30日,被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批捕;2016年3月25日,被上海市普陀區法庭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2016年4月23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上海市普陀區看守所。
(上海維權人士王永鳳等人在市公安局內合影)
(媒體曝維權人士王永鳳被上海長寧區檢察院批捕)
(王永鳳的逮捕通知書)
(上海訪民呼籲無罪釋放王永鳳等維權者)
王永鳳(女)(CPPC編號:00315)曾押維權公民。因遭強拆,並遭侵吞其應得2套住房及所得動遷款,而被迫維權;2015年10月因拉橫幅“請求習近平關注人權”被上海長寧區警方以“尋滋罪”刑拘;2016年3月25日被普陀區法庭以“尋滋罪”判刑7個月;2016年4月23日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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