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陳泰和(CPPC編號:00280)




陳泰和CPPC編號:00280


出生年月不詳,湖南省祁陽縣人,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校聘法學教授,廣西立橫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歷任桂林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多家國企及私企法律顧問,英國Lancaster University訪問學者及其中國問題專家顧問,中國首位對“陪審團”名稱翻譯糾錯者,民決團制度宣導者、“民決團微信群”運行者,中國曾押政治犯。

曾歷時8年研究並獲取國家留學基金委資金赴英國考察,認定英文jury在中國被譯成“陪審團”是個嚴肅錯誤,應以“民決團”取代之,遂力推、宣傳中國實行“民決團制度”,認為該制度將能最有效地幫助執政黨解決中國問題、維護國家穩定及實現民族偉大復興;2007年,曾將研究成果撰寫成書《和諧社會的財產權》,首度在中國提出“和諧財產”概念,並在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2010年,再次撰寫書稿《最普通的權利》,首度在中國提出民決團概念,認為民決團制度對中國法治建設和實現司法正義具有極大積極的參考價值,並在人民出版社出版。

2015712日,因積極推動“民決團制度”、運行“民決團微信群”,並與維權律師李和平來往密切等,在中共當局“7·09律師大逮捕”中被桂林市警方從家中帶走,713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其家被查抄;8月22日被囚於家中監視居住,後被撤銷指控;據悉,其曾與3名死刑犯同囚於僅有2米長、1.8米寬的牢房內,並遭被迫認罪錄影;另外,其夫婦名下的所有銀行及股票帳戶均遭凍結,全家人生活陷入困頓2016年3月1日其赴美到達加利福尼亞州聖萊安德羅城與妻兒相聚。

此前被羈押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第二看守所。



(法學教授兼律師陳泰和)





(陳泰和微博-截圖)



(陳泰和律師成立的“民決團”到美國考察當地的司法機關)



(陳泰和與兩名律師在香港機場合影)



(陳泰和著作《和諧社會的財產權》)



(陳泰和著作《最普通的權利》



(陳泰和被羈押於桂林市第二看守所)



(陳泰和被拘留通知書)



(媒體曝廣西教授兼律師陳泰和被“尋釁滋事”刑拘)



(媒體曝桂林第二看守所將陳泰和教授與三名死刑犯同囚一室)



(媒體呼籲釋放法學教授兼律師陳泰和)




1 則留言:

  1. 陳泰和(CPPC編號:00280)曾押法學教授。因積極推動“民決團制度”、運行“民決團微信群”等,2015年7月12日,被桂林警方帶走,7月13日被以“尋滋罪”刑拘;8月22日被囚於家中監視居住,後被撤銷指控;曾與死刑犯同囚於狹小牢房,並遭被迫認罪錄影;2016年3月1日赴美與妻兒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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