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翟峰盛(CPPC編號:00173)





翟峰盛(CPPC編號:00173



197259日出生,江蘇省無錫市人,個體經營者,無錫“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當事人之一,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3623日,因與丁紅芬、沈果冬、沈愛斌等20餘人一起營救被非法拘禁在當地東郊賓館內“黑監獄”的訪民,及時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歲的老婦人),遂被無錫市濱湖區警方於626日從家中帶走;73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8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之後又因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兩次退偵,於2014318日被取保候審,並監視居住六個月;2014519日再次因“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而被拘捕;同年529日,被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起訴,控其於2013623日,與丁芬紅、沈愛斌、沈果冬等多人“攜帶榔頭、鐵棍等工具至本市錫山區安鎮街道東郊商務賓館,將東郊商務賓館的設施毀壞,造成東郊商務賓館財物損失5000多元,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依法提起公訴,請依法分別判處”20141127日,終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開庭宣佈:免於刑事處罰。

此前被羈押於江蘇省無錫市第一看守所。



(翟峰盛等五人在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門前控訴黑監獄)



(被無錫市“黑監獄”非法拘禁的訪民)



(非法拘禁訪民的“黑監獄”地點)




(媒體報《給無錫人大主任、政協主席的邀請函》)



(翟峰盛的逮捕通知書)





(翟峰盛等五人的起訴書)




(翟峰盛等五人被取保候審時各地網友前往無錫看望慰問)



(翟峰盛等人的刑事裁決書)














1 則留言:

  1. 翟峰盛(CPPC編號:00173)維權公民。2013年6月26日,因參與營救被非法拘禁在“黑監獄”的訪民,被無錫警方帶走,後被監視居住六個月;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被拘捕,並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起訴;2014年11月27日,終被無錫法院宣佈免於刑事處罰。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4/08/cppc00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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