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陳永洲(CPPC編號:00109)




陳永洲(CPPC編號:00109



1986年8月出生,籍貫不詳,原廣州市《新快報》記者,中國政治犯。

2012年9月2013年6月,因其在《新快報》發表了10篇有關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行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文章尤其是2013年5月27日在《新快報》上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報導揭露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000157.SZ、01157.HK)2012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的事實,並配發了相關公開資料及記者實地暗訪中所保留的錄音和照片等,隨引起該公司的強烈反彈,稱其“從未就報導事宜採訪過中聯重科的任何一個人”並於2013年7月10日11日,暗使公司董事長助理高輝利用微博連續發微,指責陳及所在媒體《新快報》進行虛假報導並將其記者證和相關身份資訊等發於網上;《新快報》隨即發表《嚴正聲明》,要求高輝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微博裏涉及侵權言論,同時在微博及相關媒體中道歉消除影響,但高置若罔聞;鑒於於遭到一系列公開侵權,《新快報》及陳本人決定對中聯重科及高輝提起訴訟並於2013年8月7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立案

2013年 10月18日—19日其被警方突然誘騙至廣州公安局刑警支隊,並被湖南省長沙市警方以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帶走、刑拘2013年10月23日24日,《新快報》曾先後兩次在頭版發《請放人》的文,披露據實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而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的過程,呼籲長沙警方能予放人消息見報,立即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被網友稱為2013年“媒體的最強音”2013年10月30日被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正式批捕,次日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做出吊銷新聞記者證,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對《新快報》報社全面整頓等的決定;2014年1017日,被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法院以“損害商業信譽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2015年8月,刑滿獲釋。

前被羈押於湖南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以前的陳永洲)



(記者陳永洲曾連續發文批中聯重科企業)



(被羈押中的陳永洲)




(《新快報》呼籲當局就陳永洲事件“請放人”和“再請放人”)





(中國記協曾關注陳永洲事件,並就陳永洲事件在官網首頁發表聲明)




(中國央視三台對陳永洲事件予以報導)



(漫畫——陳永洲記者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



(媒體曝陳永洲被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吊銷記者證)



(官媒曝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判刑110個月)





1 則留言:

  1. 陳永洲(CPPC編號:00109)曾押政治犯。因是記者,系列发文揭露中聯重科造假等问题遭打压。2013年10月19日被湖南長沙警方刑拘,后很快被批捕。2014年10月被长沙嶽麓區法院以“損害商業信譽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1年10個月,2015年8月刑滿獲釋。曾押長沙第一看守所。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4/05/cppc00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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