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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不詳,廣東省人,廣東省珠海市公民,職業不詳,民主維權公民,廣州11·12大抓捕受害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近年來,因積極追求民主,經常參與民主維權活動及與民主友人在一起的聚餐活動,但因為人處事低調,故而一直鮮為人知;2020年11月12日,突然與範一平、範文成等數名民主異見人士被廣州市國安局抓捕,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轉為刑拘;同年3月12日,其被以同罪由正式逮捕,另有範一平、範文成等4人亦被以同案犯、同罪由予以逮捕;同年9月3日,其5人顛覆罪案被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5天後案宗又被檢察院移交到廣州市中級法院審查,指控其等5人因經常聚餐談論時政話題,並曾一同以去雲南旅遊為由與當地民主維權人士會見等,遂其案件涉嫌組黨;2023年6月7日,其等5人罪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庭審,並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統一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9日;另4人(含範一平、範文成、胡天峰、韋亞妮)亦被分別判處12年至2年6個月不等刑期。
目前被羈押於廣州市安全局看守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111號,郵遞區號:510800)。
(廣州11•12大抓捕案最終判決結果已出 賴天龍被判5年 罰金5萬元)
賴天龍(CPPC編號:01313)在押政治犯。因常與廣州民主人士聚餐談論時政話題,遂遭當局打壓。2020年11月12日與數名民主人士被廣州國安局抓捕秘押,次年1月、3月其與另4人被以涉“顛覆罪”相繼拘捕(被控涉嫌組黨)。2023年6月7日其終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同罪名判刑5年,刑至2025年12月19日。現關廣州安全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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