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棨然(CPPC編號:01180)
1989年出生,原英屬香港籍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籍人,香港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某公司售貨員,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簡稱反修例運動)參與者,中共眼中的“港獨”分子,民主派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2019年9月30日,因参加香港反修例運動,而香港島灣仔區警方在在其所供职的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一單位内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遂被拘捕并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后虽被法院获交保释放,但其后由于未出席法庭聆讯,遂被法庭发布通緝令,同时沒收其保釋金;2020年8月,又因不滿中共当局在香港实施港版“國安法”(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故而與香港友人、民主派人士喬映瑜联合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到台灣,並由其负责購買偷渡船隻、参加培训学习基本驾驶快艇技能、购买偷渡所需食物及物品等;同年8月22日,其二人分別與具有共同理念和追求的香港公民鄭子豪、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共計10人聯繫,相約次日凌晨统一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然後駕舟一同偷逃香港,前往台灣;但不幸的是,其等行踪很快被早有预料、监控的廣東省管轄海域的深圳海警局查獲,其等12港人随即被深圳市鹽田區警方以涉嫌“偷越國境罪”等刑拘,并被送深圳鹽田看守所关押;同年9月30日,其12港人被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正式批捕,其中,其被指控因与喬映瑜一同“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以“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故而此行為已与香港《国安法》之相关规定相抵触;同年11月27日,其案被深圳市鹽田區警方提交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至12月16日,其中涉案10人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另2人因属未成年人,故被检察院以“自愿认罪认罚”而决定不予起诉);2020年12月29日,其等10人案在深圳市鹽田區法院被公開庭審,並被當庭宣判;其中,其被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刑期至2023年8月22日;與其同案的喬映瑜亦被以同罪名判刑2年,其餘8人均被以“偷越邊境罪”統一判刑7個月,現都已刑滿遣返香港;據悉,其患有哮喘,家屬曾為其委託的大陸人權律師被強行辭退,轉而讓公派律師為其做有罪辯護;2022年7月27日,其在香港的家屬表示,最近兩次给其寄信,都被狱方以無人領取而退回;又悉,其家属最後一次收到其信的日期是2022年2月,后知其因哮喘而于同年3月-7月被送进医院,至今其家人仍無法接收其信,且对其哮喘是否再次复发、狱中是否被罚和扣分、是否又被转换监等信息,均无所知。
目前在廣東省從化監獄(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聚豐北路623號. 郵政編碼:510940)服刑。
(媒体曝“十二港人案”被告中国服刑 失音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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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邓棨然(CPPC編號:01180)在押政治犯。因反對香港实施“國安法”,2020年8月23日與香港公民喬映瑜組織10港人駕舟逃往台灣,不幸在广东辖区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后被拘捕。同年12月底被深圳鹽田區法院以“組織偷越邊境罪”判刑3年,刑至2023年8月22日。现在廣東從化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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