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2月2日出生,英文名:Tam Tak-chi,綽號“快必”,祖籍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原英屬香港籍、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籍人,香港新界大埔汀角公民,基督徒,前香港電台節目主持,前香港“選民力量”(政黨)成員,原香港“人民力量” (政黨)副主席,社會活動家,香港首宗“發表煽動文字”定案當事人,泛民主派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讀於香港大學中文系,後又在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修讀神學;畢業後,曾在香港電台擔任節目主持,後投身於社會運動,並曾於2011年加入香港“選民力量”;2013年起,開始加入香港“人民力量”,並於次年參與香港佔領運動(又稱“雨傘運動”);2015年,曾積極參選香港區議會選舉,並自此擔任“人民力量”副主席;2020年1月-7月,因其在出席或主持多個公眾集會,以及29次擺街站宣傳和參與立法會選舉遊行抗議期間,發表了抨擊港版國安法和香港社會時弊等言論,並多次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2020年9月6日,隨被香港國安處警方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拘捕,指控其“言論不止於合法批評,而是煽動他人不理會國安法、挑戰警方的公權力,意圖激起對抗情緒,從而獲得選票進入立法會”;後其曾申請保釋被拒,同年9月18日,二次申請保釋又被拒;2020年11月17日,其案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被庭審,因其又被指控高喊“光時口號”有港獨意味,故而被裁定有14項罪名成立;2021年3月31日,又被粉嶺裁判法院在免除3罪之後,以“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未經批准公眾遊行”、“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等11項罪名等待宣判;2022年4月20日,終被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域法院(又稱灣仔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40個月),並處罰金5000港幣。
目前被羈押於香港荔枝角收押所。
(香港自由新闻曝香港电台主持谭得志因11项罪名终被判刑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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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譚得志(CPPC編號:01128)政治犯。因是香港人民力量黨副主席,參與過雨傘運動和香港區議會選舉,後因在集會遊行及選站宣傳中發表抨擊國安法及香港時弊言論,2020年9月6日被國安警方以涉“發表煽動文字”拘捕。2021年3月31日被粉嶺裁判法院以11項罪判2-3年。現押荔枝角收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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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更新——譚得志(CPPC編號:01128)政治犯。因參與雨傘運動和香港區議會選舉,及在集會遊行和選站宣傳中發表抨擊國安法及香港時弊言論,随于2020年9月6日被港國安警方拘捕。2022年4月20日被香港區域法院(灣仔法院)以11項罪名判刑3年4個月(40個月)。現押荔枝角收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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