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27日出生,祖籍廣東增城,生于英屬香港,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九龍灣公民,英文名:Leung Kwok-hung,绰号“长毛”,前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成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前支聯會常委,社会民主连线(本土政党组织)主席、四五行动(本土政党组织)总代表,泛民主派政治人物,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幼曾隨母亲加入香港工會聯合會,其母为该组织成员;少年时期,曾在香港金文泰中學讀書,并曾參加过毛派學生運動;预科六中畢業後,曾从事酒保、建築工人、九龙巴士洗車工人等基層職業;1975年,曾加入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人称“雄仔”;1979年4月,曾因紀念四•五天安門事件3週年及支持中国大陆民主运动而被兩次拘捕,后被控“未經民政處許可在公眾地方張貼標語罪”和“非法集會罪”,于同年6月5日被法院判刑一個月;1988年,曾與他人成立四五行動,并被以“藐視議會(立法会)罪”入獄;同期,曾多次在中共國家領導人訪港期間,抬棺材到會場外抗議,并因长期参与社會運動及相關示威活動,而擔任支聯會常委;2004年-2019年,曾连续五届当选为香港立法會議員,但在第5次當選中,因宣誓風波而被香港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自此結束議會生涯;在当議員期間,曾極力爭取並關注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回購公共事業、訂立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等民生議題;2004年,曾在宣誓成為立法会議員時,在宣誓之後,因当场高呼“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及釋放中國大陸政治犯”等口號,而成为立法会任职来首位議員;2006年,曾與黃毓民等泛民主人士共同成立社會民主連線,并担任该政党组织主席;曾在担任议员期间,其民主抗争手段起初并不为许多民主派议员认同,但隨著中共政府对香港大陆化管理日趋严重,港府及建制派對待民主派日益強硬,而使得民主派議員最后都接受了其抗爭方式。
2014年6月,因之前有多項刑事定罪紀錄,且都與示威遊行等有關,又曾焚燒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和时任国家領導人江澤民的圖像,故而被法院不顾其立法會議員的身份,以“擾亂公眾秩序罪”判刑一个月;同年9月26日,因香港學聯、學民思潮及泛民政黨联合發起大型罷課行动(又称雨伞革命、占中行动),以要求全國人大會常委會撤回对2016、2017年香港的政改方案,实行对行政长官選舉等的“双普选”,其在此运动中與多名泛民主派議員坚持和平示威,并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2015年5月29日,曾因欲到馬來西亞出席六四論壇,在抵達吉隆坡機場時却被该國邊防人員以政府命令為由拦阻、遣返;同年6月18日,曾与另27名泛民主派議員一起投票反對香港政改方案,终使该議案以大比數被否決;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时,面對本土派的崛起,其堅持自己的民主社會主義理念再次出選新界東選區,后经激烈竞选,最终取得最後一届連任;然而又因其在宣誓時,穿着印有“公民抗命”字样的衣服,并像以前一样宣讀誓詞,并加高呼口號,随被当时的特首梁振英及香港律政司取消了其議員資格;2020年4月18日,其與多名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和泛民主派共计15人,被香港警方以曾参加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集會(实指反送中运动期间的抗议游行活动)為由,以“非法集結罪”纷纷拘捕;同年5月18日,其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统一庭审,后又获准交1000元保釋金暂时候审;2021年4月16日,其等數人案被西九龍裁判法院以“組織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二罪正式宣判,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另数人分别被判8-18個月不等刑期;2021年9月1日,其等数人再次被香港终审法院统一裁决,其中,其仍被以同罪名判刑1年4个月(16个月),刑期至2022年8月16日。
目前在香港石壁監獄服刑。
注:反送中运动,即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英語: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指香港自2019年3月15日至6月9日期间大規模爆發的社會運動,逾萬人被捕。该運動無統一領導,主要是以社交媒體號召的方式自行組織,運動支持者以遊行示威、集會、靜坐、唱歌、吶喊、自殺、「三罷」行動、設置連儂牆、不合作運動、堵塞交通幹道、「起底」、破壞商鋪、建築物及公共設施等一系列行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抗議其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因該草案容許將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內地受審;而反對者不信任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擔憂將嫌疑人引渡至大陸會出現不公平審訊的情況,損害香港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所列明的獨立司法管轄權地位,故於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即在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梁國雄聲援2007年8月的香港紮鐵工人大罷工)
(何俊仁、梁国雄等7人认非法集结罪 被判11至16个月)
梁国雄(CPPC編號:01109)政治犯。曾任五届香港立法會議員,曾是首位在宣誓后又高呼 “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的議員。2019年因参加8•18等未經批准集會被警方拘捕。2021年9月1日被香港终审法院以“組織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罪”判16个月。现在香港石壁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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