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6月3日出生,湖北省京山縣宋河鎮人,複轉軍官,個體經商戶,維權公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1998年,因其父曾為生計問題被湖北省京山縣城管毆打至重傷偏癱,自此為父上訪申冤10年,遂屢遭中共湖北當局的仇視與維穩打壓;2003年,曾因上訪被湖北省京山縣法院枉判2年,其父亦在被毆打致重傷、臥病在床7年之後含冤逝世;期間,其因不斷上訪維權,開始逐步認識到自身維權悲慘命運的根源及對社會公共/敏感事件參與的必要;2008年,曾以志願者身份積極投身到四川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災行動中,受到四川省綿陽市志願者協會的書面嘉獎;2011年2月,曾因在網上回應“茉莉花革命”,而被四川省綿陽市北川蕪族自治縣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關押於綿陽市看守所;同年11月,被以同罪名轉正式逮捕,後又於11月21日被取保獲釋,並遣返湖北省京山縣老家;2014年,曾因其弟在廣東省佛山市一家公司打工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致死,而該公司逃避責任、不盡責處理,且將其母打傷,故而促其被迫再次上訪投訴,卻又被警方處行政拘留數天;後因其欲進京維權控訴,而被原籍維穩人員截訪並施以刑拘和抄家;2017年2月10日,曾因參與旁聽武漢維權人士王芳涉嫌“尋釁滋事”案庭審,又被京山縣警方處行政拘留3天;2017年2月17日,曾因向京山縣法院對京山縣公安局提起行政訴狀,要求撤銷京山縣公安局對其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予公開道歉,而又遭法院枉法判決;2018年10月18日,曾因到北京信訪投訴,再次遭京山市(此時京山縣已改為京山市)維穩人員劫持遣返,次日旋即被京山市警方傳喚、抄家,至10月20日,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3日,被京山市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並關押在京山市看守所;2019年7月25日,其案在湖北省京山市法院開庭審理;2021年2月3日,被該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立即提起上訴;後經荊門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2年10月19日;據悉,看守所內曾遭獄方唆使的其他嫌犯毆打和霸淩,並被獄警多次威脅,迫其認罪,但被拒絕。
目前在湖北省沙洋廣華監獄服刑。
鮑乃剛(CPPC編號:00972),維權公民。曾因替父上訪維權10年遭維穩打壓,被多次抓捕刑拘和被枉判2年。2018年10月20日因進京信訪被湖北京山市警方刑拘,後被轉逮捕。2021年2月3日被湖北省京山市法院以“尋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2年10月19日。其不服上訴。現關京山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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