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2月12日出生,山西省臨汾市人,臨汾市堯都區解放西路54號“常家大院”(祖宅)繼承人(之一),個體商戶,知名維權公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自1953年起,因其從清代傳承下來的祖宅曾被山西省晉南專區地方國營建築工程隊借走,歷經數十載後,借方竟不想再談歸還之事,其父常耀文遂被迫攜其全家人走上投訴維權之路;1992年,其父帶著妻兒數十人舉家欲遷回祖宅居住,租房方不僅不如約歸還,反以昔日領導“現在都管不了”為由久拖不給,其父無奈,同年10月,隨一紙訴狀將臨汾市建築工程總公司告上地方法院;同年12月,臨汾市人民法院派人向當年的證人、中保等數人取證,經過比對,認為證詞皆與常耀文所訴情況一致,所以於1993年3月31日,法院對其案雙方進行了調解;不料被告方一邊應訴,一邊卻仍與中國建行銀行臨汾市支行辦理房屋交割手續,臨汾市法院針此最終判定:“買賣無效,撤銷其違法買賣涉及本案房產的有關手續”;被告方(又即借房方)不服,提起上訴,後經臨汾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支持一審裁判;但借房方仍不服判決,反復幾次提起上訴,而當地的政府土地部門亦對此事久拖12年不予裁定 ;2011年,因臨汾市建築工程總公司謊稱“上世紀50年代已購得54號院,1992年被常耀文佔用並在此院內違法建築,2008年臨汾市國土資源局確權該院國有土地使用權歸屬該公司”,並以此為由將其父枉法誣告上法庭,要求其父“停止侵權、恢復原狀、返還財產”;此案件被受理後,堯都區法院一審以“原告起訴狀中涉及的違法建築應當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查處,不屬於法院民事受案範圍”,駁回了該借房公司的起訴;該公司仍然不服,再次上訴,又經臨汾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一審的裁定駁回起訴正確;但遺憾的是,2016年6月30日,其父常耀文未等來土地證即與世長辭。
2017年12月26日,其母再度委託律師、其及其弟常珈瑄,提出土地權屬申請;2018年1月16日,臨汾市國土資源局受理了該案件,但此後除有2次發出延期調查處理通知書之外,一直不予辦結;2017年12月26日,其母再度委託律師、其及其弟常珈瑄提出土地權屬申請;2018年1月16日,臨汾市國土資源局受理了該案件,但此後該局除2次發出延期調查處理通知書之外,一直並未辦結;2020年4月7日,其與其弟常伽瑄相繼被臨汾市警方抓捕,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據悉,4月18日,其家屬突然收到醫院的病危通知書,告知其已病危,情況緊急;為救其性命,家屬及代理律師提出取保申請,遭拒;失聯至今,一直不予釋放。
目前被羈押於臨汾市堯都區看守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吳村,郵遞區號:041000)。
常春枝(CPPC編號:00949),維權公民。因清代祖宅1950年代被國營建築公司強租,久拖不還起訴訟,官司雖勝但對方上訴不歸還,反誣告其已無土地所有權。其被迫維權遭打壓。2020年4月7日其被臨汾市警方以涉“尋滋罪”監視居住,超押至今,不予釋放。現被關臨汾市堯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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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聚焦在押中國女性人權捍衛者”——常春枝(女)(CPPC編號:00949),維權公民。因清代祖宅1950年代被國營建築公司強租,久拖不還起訴訟,官司雖勝但對方上訴不歸還,反誣告其已無土地所有權。其被迫維權遭打壓。2020年4月7日其被臨汾市警方以涉“尋滋罪”監視居住,超押至今,不予釋放。現被關臨汾市堯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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