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洪國(CPPC編號:00287)
1961年11月24日出生,天津市人,網名“戈平”,基督徒,曾為轉業軍官,商人,社會活動者,維權公民,中國曾押政治犯。
近年來,因一直關注弱勢群體,積極幫助維權人士,宣導民主自由思想而備受底層百姓的歡迎;2014年12月10日,曾因關注人權捍衛者範木根案件,而與刑法學博士劉四新等人赴江蘇省蘇州市贈送“維權抗暴英雄”錦旗,以示聲援和鼓勵;2015年7月10日,在“7·09大逮捕”中被天津市警方突然從北京家中帶走,其家庭和公司均遭查抄,次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裁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5年8月24日獲悉,其被更換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律師要求會見遭拒;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4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已經當庭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勾洪國(戈平)與妻子合影)
(勾洪國與妻兒合影)
(戈平等人給範木根送去“維權抗暴英雄”錦旗)
(勾洪國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
(多位被捕律師的辯護人在天津河西公安分局外要求會見當事人)
(多位被捕律師的辯護人及家屬在天津河西公安分局外合影)
(媒體曝包龍軍、勾洪國已被更該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勾洪國(CPPC編號:00287)曾押社會活動者。2014年12月10日,因關注人權捍衛者範木根案件,而赴江蘇贈送“維權抗暴英雄”錦旗;2015年7月10日,在“7·09大逮捕”中被天津警方突然帶走,後被以“尋滋罪”監視居住;2016年8月4日,被天津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3緩3;已經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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