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7月26日出生,遼寧省丹東市人,下崗失業人員,知名維權代表,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01年,曾因與人發生爭執而被當地第一汽車維修廠廠長等人打成重傷,案發後,當地司法部門為了私利竟枉法裁決,使打人兇手長期逍遙法外,而令其受害人卻未得到應有的補償和慰藉;為了維護正當權益,其被迫上訪維權,不料竟導致妻離子散,且多年來因其參與各類公民維權活動而備受當局仇視和打壓;曾因此5次被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勞教),並有被當局多次非法關黑監獄、精神病院、刑拘和行拘的經歷;2005年9月13日,曾被第一次勞教,並遭遇酷刑折磨;
2007年3月9日,曾被第二次勞教;2008年7月29日,曾被第三次勞教;2011年3月1日,曾被第四次勞教;2012年10月21日,被當局行政拘留10日後,被第五次關進勞教所;2013年11月7日,曾因參與公民維權活動而被北京市朱家墳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一個月後獲釋。
2014年3月3日,再度因在京常駐維權而被北京市朱家墳警方以談話為名抓走、刑拘,被強行關押於北京豐臺看守所,幾日後其胳膊被看守所警方夾斷,術後被轉至北京市第二看守所繼續關押,直至一個月後方得以獲釋;2014年10月1日,因其與數十名在京維權訪民一起參與了訪民聲援香港占中的集會活動,引起當局的極大恐慌,被北京市警方從暫住地抓走,並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5月30日,被取保候審釋放;2020年10月19日,因此前轉發河北復員老兵打死截訪者的視頻,遂在北京市乘坐公車時被檢查站查扣,並被遣返原籍後以“尋釁滋事”為罪由刑拘,7天后又被轉行政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獲准釋放;2021年6月10日,因其六四期間身在北京,隨再度被遼寧省丹東市政府及戶籍地警方、維穩截訪成員聯手綁架回原籍,關押在丹東市元寶區疫情隔離區;同年
6月26日,經對其做核酸檢測,告知結果出來後,被元寶區警方又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0天,至7月6日,終獲釋放返家。
此前被羈押於遼寧省丹東拘留所。
姜家文(CPPC編號:00241)維權代表。因上訪維權而屢次被關精神病院、拘禁、刑拘和5次勞教。慘遭酷刑。2013-2021年因在京常駐維權、聲援香港占中、紀念六四等而被“尋滋”刑拘數次。2021年6月被遼寧警方扣在疫情隔離區,後再被行拘10天,直至7月6日獲釋。此前押於丹東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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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2018.10.4日山东平度复员老兵进京维权受阻,38位老兵在平度车站被平度警方近百人拦截发生冲突后当局动用催泪瓦斯,高压水枪,辣椒喷雾,警用钢管棒武力镇压。本人在推特上发评论加现场视频后接受新唐人电视台记者电话采访被北京警方抓捕移交丹东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后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判入狱一年六个月。
回覆刪除姜家文:18701419860
2021.9.26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