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5日 星期日

彭海明(CPPC編號:01357)

 


尚無本人圖片


彭海明(CPPC編號:01357


196285日出生,湖南省沅江市人,長沙市嶽麓區九龍領仕匯38棟居住公民,網路活躍者,推特帳號:彭森林@4txpGT8Fjiucelf、五木@FPMSIV5cLLuAVlj,民主人士,“推牆大聯盟(LTDW)”推特群主要參與和轉推者,推牆大聯盟案受害者,中國曾押政治犯。

20171225日,曾因散佈涉政敏感資訊而被當局採取管控措施; 后又因使用推特多次轉發所謂「涉政有害資訊」,而於20185月被公安警方列為管控对象; 20184月,應邀參加“推牆大聯盟(LTDW)”,後其退出該聯盟,但仍支持該聯盟推牆活動,並巨量使用個人推特(彭森林@4txpGT8Fjiucelf、五木@FPMSIV5cLLuAVlj)轉發“涉政有害信息”7795條,故很快引起中共當局對其發推資訊及輿論效果產生極度不滿,後當局將其等多人在推特上聯手發布有關“推牆大聯盟(LTDW)” 群組訊息的行為列為密查之大案要案; 201941日,其在「推牆大聯盟案」大抓捕中被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突擊抓走,次日被正式刑拘,並送重慶市沙坪壩區看守所關押; 同年58日,又被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以涉嫌“顛覆罪”轉正式逮捕; 2020331日,其及任建平等另4名被視為同案犯的民主推牆盟友被重慶當地回蔑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起公訴,指控其與“推牆大聯盟(LTDW)”主要負責人任建平頻繁網上私信交流,主要內容是“共謀籌建 ́推牆大聯盟 ́”,以攻擊中共的領導及其現行政治體制,辱罵黨和國家領導人,煽顛覆動中共政權,故而觸犯法律,應予以量刑法辦; 後其等5人案被法院移交至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審查,並於20201125日開庭審理,但之後又被一再延審; 2023320日,其案終於在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統一宣判,5人被判處4-10年不等刑期,其中,其因是“推牆大聯盟”積極參與者和推動者,且使用推特發布上近7800條“涉政有害推文”,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 2023331日,刑滿釋放; 因其案信息被重慶市當局盡可能嚴加封鎖,並恐嚇其等家屬不得外傳,故其等5人被抓捕、判刑,尤其是在(及曾在)獄中所遇境況、獄後身心與生活狀況等,一直鮮為人知。

此前服刑監獄不詳。



(推牆大聯盟參與人、民主人士彭海明)



(彭海明的推特帳號(彭森林@4txpGT8Fjiucelf)頁面頭像(截圖))



(彭海明的推特帳號(五木@FPMSIV5cLLuAVlj)頁面頭像(截圖))



(彭海明發推宣傳“推牆大聯盟(LTDW)”(截圖))



(彭海明使用推號 彭森林@4txpGT8Fjiucelf發佈的推文(截圖))



(彭海明使用推號 五木@FPMSIV5cLLuAVlj發佈的推文(截圖)





(彭海明使用推號 彭森林@4txpGT8Fjiucelf轉貼的推文(截圖)



(彭海明的刑事判決書(部分))



(尚無更多圖片資料)




2 則留言:

  1. 請關注,請轉推,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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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彭海明(CPPC編號:01357)曾押政治犯。因多次用推特發布及轉發所謂“涉政有害信息”,2018年5月被警方列為管控對象,後又因參與以推牆中共獨裁政權為目標的“推牆大聯盟(LTDW)”的發推活動,遂於2019年4月1日被重慶警方抓捕,後於2023年3月20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顛覆罪」判囚4年。2023年3月31日刑滿釋放。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5/01/cppc0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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