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4日 星期日

 


趙春紅(女)(CPPC編號:01317


1970年代出生,河北省人,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鄉鎮村民,原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西溝銅礦開發公司合股經營人,股權被侵受害人,官員腐敗舉報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早年,曾因在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斥資數百萬元與當地人田大力合股開發青龍西溝銅礦過程中,其股權遭大股東侵吞,致其在企業裡應有的經營權、知情權及股份利益均未得到,其經多次討要無果,遂一紙訴狀將股權侵占者告上法庭,並最終贏得訴訟;然而官司雖贏,但法院判給她的500萬執行款(即股份利益)至今未予全額返還,遂被迫信訪維權以求公道;然而因其不斷維權觸碰了地方當權者的利益,故在之後的討要過程中屢遭地方當局的拘留、羈押、追踪、監控等的強力打壓;2008-2017年,其因多次進京信訪和在中南海新華門前維權,多次被北京警方抓捕關進黑監獄,期間,曾遭遇酷刑,致其身體傷殘並患上憂鬱症;釋放後,其再次上訪,又因長期生存困境而患上子宮肌瘤,最後被迫切除子宮;曾因在家鄉與眾村民聯手舉報村委書記霍劍軍利用職權瘋狂貪腐斂財,遂進一步又遭霍劍軍和其在當地公安局的女兒以及鎮/市紀檢委的極力恐嚇和包庇;2023512日,因再次到北京國家信訪局提交信訪材料(討要法院判定的500萬執行款),隔日即被在北京的警方攔截、遣返;同年514日,其被河北省平泉市警方以涉嫌「尋覓滋事罪」刑拘,並送承德市看守所關押;同年519日,又被平泉市檢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正式批捕;後其案被檢察院追加罪名並向河北省隆化縣法院提起公訴;2024717日,其案在河北省隆化縣法院被以涉嫌「尋薦滋事」、「敲詐勒索」和「誣告陷害」三罪開庭受審;因其在法庭上堅稱自己無罪,並表明一經宣判必會上訴,故隆化縣法院至今尚未宣判,但平泉市檢察院建議對其量刑76個月。

目前被羈押於河北省承德市看守所(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雙峰寺老西營,郵遞區號:067001)。



(河北承德維權人士趙春紅被以涉嫌「尋薦滋事罪」刑拘)



(趙春紅因多年維權遭北京黑監獄酷刑、傷殘 差點「六死一生」)


(媒體曝趙春紅討要500萬執行款 反被政府控三項罪名)



(媒體曝河北承德維權人士趙春紅被控「尋滋罪」案在隆化縣法院開庭)



(趙春紅的拘留通知書)




(趙春紅的逮捕通知書)



(維權人士趙春紅被關在承德市看守所)




2 則留言:

  1. 趙春紅(女)(CPPC編號:01317)在押維權者。因與人合股開發铜矿,股權遭侵吞,遂打官司并赢得诉讼,但其应有执行款却长期未予兑现,故被迫維權并进京信访又遭当权者强力打压。2023年5月14日、19日因再次进京信访即被河北平泉市警方刑拘、逮捕。2024年7月17日其案在河北隆化縣法院被以涉「尋滋」等三罪庭審,至今未判,檢察院建議量刑7年半。现關承德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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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聚焦在押中國女性人權捍衛者”—— 趙春紅(女)(CPPC編號:01317)在押維權者。因與人合股開發铜矿,股權遭侵吞,遂打官司并赢得诉讼,但其应有执行款却长期未予兑现,故被迫維權并进京信访又遭当权者强力打压。2023年5月14日、19日因再次进京信访即被河北平泉市警方刑拘、逮捕。2024年7月17日其案在河北隆化縣法院被以涉「尋滋」等三罪庭審,至今未判,檢察院建議量刑7年半。现關承德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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