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出生,又名李立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哈爾濱市南崗區公民,原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骨外科主治醫生,個體小商品經營者,自由信仰者追求者,法輪功信仰者,中國在押良心犯。
自1995年從哈爾濱醫科大學畢業後,即成為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骨外科醫生,並因工作勤懇、熱心幫助患者而深受患者及單位同事的青睞和讚許;然而,自1990年末中共政府將法輪功視為“邪教”進行瘋狂迫害起,因堅持自由信仰而進京和平上訪和經常宣傳法輪功,而屢遭政府逼迫打壓;曾遭多次關押、抄家以及被2次勞教、1次判刑,並在羈押和勞教期間慘遭多種酷刑折磨;2000年12月,曾因進京為法輪功討公道維權上訪,而被哈爾濱市警方遣回原籍,並旋即被以邪教罪由拘捕;2001年5月,被哈爾濱市當局處勞動教養2年,送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關押;2002年7月,因勞教期間多次抗議絕食,而曾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以是絕食組織者為由又追加判刑4年,並先後送哈爾濱新建監獄和大慶監獄服刑;服刑期間,均遭酷刑,至其身體幾乎殘廢;2008年3月1日,曾因在公共汽車上向他人講述央視所謂“天安門自焚”偽案和法輪功實際宣傳的內容,而被哈爾濱學府路一派出所民警抓走,當日即被刑拘於哈爾濱市南崗區看守所;同年3月24日,再被地方當局處勞動教養1年,並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關押;2020年4月8日,因用電話進行“反宣”(即反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反對中共的強權統治等),又被黑龍江省大慶市龍南區警方蹲坑、跨區抓捕,並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後又被龍南區檢察院轉正式批捕,指控其因在電話簿中存有8萬多個電話號碼和有4名警察接聽過法輪功信息的電話,故其行為違反了相關《刑法》第三百條;2021年12月,其案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歷經先後四次庭審之後,終被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8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其不服,上訴;後經大慶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30年12月7日。
目前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腰堡鄉803信箱,郵政編碼:150521)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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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壯(CPPC編號:01260)在押良心犯。因信法輪功遭打壓,被多次拘押、2次勞教、1次判刑、多次惨遭酷刑。2020年4月8日因用電話“反宣”又被大慶市龍南區警方跨區拘捕,2021年12月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邪教罪”重判10年8個月,刑至2030年12月7日。現在黑龍江呼蘭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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