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簡稱伊犁州)鞏留縣人,哈薩克族公民,穆斯林,伊犁州/鞏留縣/吉爾格郎鄉/阿勒瑪勒村清真寺教長(又稱伊瑪目)的助手(經國家對宗教人士資格認證),中國在押良心犯。
自2016年起,因中共政府對新疆地區各少數族裔施行更嚴酷的高壓管控政策,遂中共新疆當局開始大規模抓捕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穆斯林,清除所有帶有少數民族文化特徵的標誌、廣告牌及食品等,收繳或焚燒《古蘭經》,並將數以萬計的穆斯林強送“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實為培訓轉化集中營)接受漢化教育;對於少數民族的各種聚會(尤以舉行相關宗教敬拜、禱告儀式等為甚),更是設法取締;後在國際社會關注下,從2019年初開始,中共當局才被迫將一部分在押培訓者予以釋放,但同時,又將另一部分人予以秘密重判入獄;2018年3月,其因與所在阿勒瑪勒村清真寺裡的穆斯林共慶每年一度的納烏魯斯節(突厥民族的傳統節日)時,協助清真寺的伊瑪目(即教長)舉行了穆斯林特有的敬拜儀式,3月21日,遂被伊犁州鞏留縣吉爾格郎鄉警方抓走,同期該村清真寺裡的教長及4名穆斯林亦被抓走,並被悉數送進當地一所“再教育營”接受洗腦培訓和關押,自此失聯;2019年獲悉,其等一行6人已被伊犁州鞏留縣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傳揚不正當的宗教等”罪名拘捕,後被伊犁州鞏留縣檢察院起訴至鞏留縣法院;2019年2月-3月,其等6人被伊犁州鞏留縣法院以“非法集會罪”和“非法傳播宗教罪”分別密判18年-21年不等刑期,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至2036年3月;據悉,自其被抓判後,其妻子和兩個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其妹亦因受牽連而被迫在親戚鄰里家輾轉借宿。
目前在新疆新源監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新源縣喀拉布拉鎮,郵政編碼:835813)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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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拉提別克•吾麻爾(CPPC編號:01192)在押良心犯。因在一清真寺做教長助手,在過納烏魯斯節時參與了穆斯林特有的敬拜儀式,遂被送再教育營關押,後轉為拘捕。 2019年3月被新疆伊犁州鞏留縣法院以“非法集會/非法傳播宗教”二罪判18年,刑至2039年3月。在新疆新源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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