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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9月10日出生,山東省德州市籍人,回族,河南省南陽市公民,南陽市炎楊商貿有限公司員工,民間職業打假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15年10月,曾因在三家公司(上海柏香柏香居家居專營店、廣州市君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錦繡金源商貿有限公司)開設的天貓網站上分別購物,但此三家公司為促銷所發出的宣傳廣告卻與實際購買的產品相去甚遠,遂將三公司分別告上法庭,請求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因三被告的廣告宣傳明顯有違法律規定,而判令其退回貨款、賠償原告xxx元,賠償原告其他損失xxx元,以及訴訟費由被告承擔等;2016年5月23日,其訴訟在南陽市臥龍區法院被立案和審理,但終因其提供的被告地址在法院發送應訴手續時,郵政部門在該位址無法查找到被告,而被駁回起訴;2016年2月,曾因與王聚才等維權打假人將有官方支持背景,且有違法經營操作的河南省南陽市逸美時光咖啡店投訴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期間雖經兩次調解未果,但在其不懈努力下,迫使工商機關最終依法對該店做出了罰款45000元的措施,並于2018年向當地法院提出予以強制執行的申請。
然而,其正義維權行為卻因屢次觸碰到河南省南陽市權貴集團的利益,而遭到地方當局的嚴打逼迫;2018年10月19日,被南陽市臥龍區龍升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另有王清、陳強、王聚才三名維權打假者亦被以“購假索賠”(即購買有虛假宣傳療效問題或虛假廣告的商品等,通過投訴舉報方式向商家索要高價“懲罰性賠償”)同案犯而被刑拘,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同年11月22日,被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控其因在向河南省各級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時有“威脅恐嚇敲詐勒索商家”之嫌;2019年8月,其案被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移交至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進行起訴;2019年9月6日,其一行4人案在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開庭受審,後被該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萬元;另三人亦被分別枉判14年至8年不等,並處罰金若干;其不服上訴;2020年4月10日,經南陽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刑期至2026年10月18日。
目前在河南省南陽市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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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韓猛(CPPC編號:01010),職業打假人。因多次打假維權觸碰到當地權貴利益,隨遭打壓。2018年10月30日被河南南陽市警方以“購假索賠”之嫌刑拘,後被逮捕。2019年9月6日被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重判8年,罰金5萬,刑期至2026年10月18日。現在南陽市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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