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陳鷹軍(CPPC編號:00937)




陳鷹軍(
CPPC編號:00937


1961年出生,雲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恢復高考首屆理科畢業生,六四親歷者,法律知識普及者和應用者,網路活躍人士,民主鬥士,中國曾押政治犯。

近些年,因中共當局出臺了多項管控資訊傳播的法律法規,尤其是2017108日起施行了中國《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遂顯示出中共政府及其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對國民思想言論管控已達到了空前的地步;然而,儘管當局努力設置防火牆,圍堵國民利用網路獲取境外資訊,以維護其一黨獨大的穩定性,但是仍有人冒險不斷嘗試設計翻牆軟體,並提給國人到境外網站流覽時使用;在此背景下,其因活躍於網路社交媒體平臺(尤其是微信群)之間,隨將諸多國內鮮為人知的海外資訊轉發到微信群,以期讓更多線瞭解真實的世界及世界眼裡的中國、中共及其領導人(主指習近平);20182019年,因其利用翻牆軟體頻繁將一雷姓網友發來的涉及中共政府敏感話題的資訊(尤指傳播郭文貴爆料內容),轉發到與自己相關的多個微信群,遂被網監人員發現,進而引起中共當局的強烈不滿和恐懼;2019429日,其及多名網路活躍線民(共計13人)同天悉數被當地警方以因在QQ群傳播涉及政治的“虛假資訊”為罪由抓捕,其亦被雲南省昆明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于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201965日,又被移交至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警方,且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控:因其“發洩情緒”,通過QQ群在網路上“起哄鬧事”,散佈虛假資訊,“攻擊政府、黨和國家領導人”,破壞社會秩序,所以違法被捕;20209月,其一行13人“涉境外政治資訊”案在咸陽市秦都區法院開始庭審,終被一審以“尋釁滋事罪” 判處1年半到3年不等刑期;其因開庭前拒絕公派律師為其辯護,表示要自己辯護,同時在庭審時只“高呼口號”,不做辯護,故而在13人當中判刑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2428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



(自由民主理念追求者、網路活躍公民陳鷹軍)



(陳鷹軍的推特頁面截圖)



(媒體曝陝西線民陳鷹軍等人因在網傳“政治謠言”被抓捕)




(媒體曝陝線民陳鷹軍、王興傑等13人因發涉政信息被判刑3年至1年半)



(媒體曝因在網上傳播“政治謠言”陝西線民陳鷹軍等被尋滋罪判刑3年)






(陳鷹軍等人的一審刑事裁判書)



5 則留言:

  1. 陳鷹軍(CPPC編號:00937),政治犯。因用翻牆軟體將境外網站涉政話題發至微信群,遂於2019年4月29日被昆明警方”刑拘。2019年6月5日又被送咸陽市秦都區警方正式逮捕。 2020年9月被陝西/咸陽/秦都區法院以“尋滋罪” 判刑3年,刑期至2022年4月28日。現被關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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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資訊更新——陳鷹軍(CPPC編號:00937),民主鬥士。曾因將郭文貴爆料內容等涉政資訊發到微信群,遂於2019年4月29日被昆明警方刑拘,6月5日又被送陝西省鹹陽市警方予以批捕。 2020年9月被咸陽市秦都區法院以“尋滋罪” 判3年,刑期至2022年4月28日。現被關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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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資訊更新——陳鷹軍(CPPC編號:00937)曾押政治犯。曾因將郭文貴爆料內容等涉政資訊發到微信群,遂於2019年4月29日被昆明警方刑拘,6月5日又被陝西鹹陽警方予以批捕。 2020年9月被咸陽市秦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 判3年;2022年4月28日刑滿釋放。此前被關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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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陳鷹軍(CPPC編號:00937)曾押政治犯。曾因將郭文貴爆料內容等涉政資訊發到微信群,遂於2019年4月29日被昆明警方以“尋滋罪”刑拘,6月5日又被陝西鹹陽警方予以批捕; 2020年9月被咸陽市秦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 判3年;2022年4月28日刑滿釋放;此前被關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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