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劉枝(女)(CPPC編號:00433)
1954年9月26日出生,河南省中牟縣人,河南省中牟縣狼城崗鎮瓦坡村98號村民,維權冤民,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3年,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要進行高壓線變電維修工程,其間因工程所用鐵塔需佔用其及其鄰居程相奎兩戶人家的用地,為減少損失,其隨向該村負責人提出正當索賠請求,雙方很快達成口頭協議,該村負責人承若完工後即向其家賠賞綜合損失費6萬元,2014年3月12日其全家正式收到此款,雙方對此均無異議,孰料此賠款卻為日後埋下禍根;2015年3月26日,因該負責人曹西海長期以來在出讓村民土地、國家征地等問題上存在嚴重違法違紀、以權謀私、財務管理混亂、裙帶關係牟利等腐敗現象,包括其在內的眾村民自發組織到北京信訪投訴,隨引發地方當局的極度不滿和激烈打壓;2015年4月10日,其突然被中牟縣狼城崗鎮警方以曾經敲詐勒索政府賠償土地款為由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3日,其案件被起訴到河南省中牟縣法院;2016年6月16日、2016年7月6日經兩次不允許旁聽方式的審理,至2016年7月12日被河南省中牟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3年1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其不服上訴,2016年9月7日經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刑事裁決,發回重審;2018年5月9日已刑滿獲釋。
此前被羈押於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未入獄時的趙劉枝)
(趙劉枝的逮捕通知書)
(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要求對趙劉枝、程相奎的判決發回重審)
(村民認為趙劉枝、程相奎被控“敲詐勒索罪”不合理)
(村民聯名上書請求無罪釋放趙劉枝和程相奎)
(當局濫用職權構陷冤民六十多歲老人趙劉枝被監禁)
(趙劉枝被河南省中牟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刑3年1個月)
(媒體曝因曾要求當局占地補償費事宜趙劉枝、程相奎竟被警方抓捕)
(趙劉枝兒媳說當局竟稱其婆婆若被釋放會對社會有危害)
(趙劉枝家人為其信訪維權)
(家屬請求對趙劉枝取保候審遭拒絕)
(律師稱趙劉枝的罪名等於是被“扣帽子”)
(趙劉枝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趙劉枝(女)(CPPC編號:00433)曾押維權公民。因與眾村民到北京投訴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負責人在出讓村民土地嚴重腐敗現象,2015年4月10日被中牟縣警方以“曾經敲詐勒索政府賠償土地款”為由刑拘;2016年7月12日河南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3年1個月;2018年5月9日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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