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彥紅(女)(CPPC編號:00345)
1964年7月22日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人,化名袁明、小元,原甘肅省婦幼保健院護士,法輪功信仰者,中國曾押良心犯。
1999年9月,曾因信仰法輪功上訪北京,而被當局從北京押回蘭州;1999年11月,被蘭州市七裏河警方非法綁架,行政拘留7日後改為刑事拘留,被關押於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2000年1月24日,被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處以勞動教養1年,同時被關押於蘭州市平安臺勞教所;2001年1月,曾因在網上聲明被押期間的“保證書”作廢,再次被當地警方抓捕,2001年9月被取保候審;同年9月中旬,曾因生計問題返回新疆父母家中,又被當局嚴密監控;因成為當局打擊的重點對象,其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長達13年;2013年12月28日,再次因信仰、練習和宣傳法輪功而被甘肅省天水市警方抓捕、抄家,並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拘,關押於天水市甘穀縣看守所;2014年1月25日,被宣佈逮捕,後因病需手術於2014年3月13日被取保候審,2014年7月1日再次被正式逮捕;2014年9月25日,被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訴;2015年2月15日經甘肅省天水市中級法院經二審,依然維持原判;據悉,在押期間,其長期遭受酷刑逼供和被洗腦等迫害。2017年12月27日,刑滿釋放。
此前在甘肅省女子監獄(甘肅省蘭州市九州開發區68號信箱,郵遞區號730046)服刑。
肖彥紅(女)(CPPC編號:00345)曾押良心犯。因信仰、宣傳法輪功,成為當局打擊的重點對象,其被迫流離失所長達13年;2014年9月25日,被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4年,二審維持原判,2017年12月27日刑滿獲釋。長期遭酷刑逼供和洗腦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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