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10月14日出生,河南省濮陽縣籍人,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農民,法輪功信仰者,中國曾押良心犯。
曾因信仰和宣傳法輪功,而被宿州市靈璧縣警方刑拘30天,後又被處以勞動教養1年6個月;獲釋後,又先後於2013年8月、2013年11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7月多次策劃和傳播法輪功相關資訊,並利用粉刷、張貼標語,下載、印製傳單、書籍及音像資料等進行宣傳,隨被中共當局關注,並被視為“進行邪教宣傳活動”;2014年8月27日,被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警方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靈璧縣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時被關押於安徽省靈璧縣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靈璧縣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訴,2015年8月3日經安徽省宿州市中級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2018年8月26日,刑滿釋放。
此前服刑監獄不詳。
張傳付(CPPC編號:00335)曾押良心犯。因信仰和宣傳法輪功,被勞教1年6個月;獲釋後,又多次策劃傳播法輪功相關資訊,並印製傳單、書籍及音像資料等進行宣傳;2014年8月27日安徽警方以“邪教罪”刑拘;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2018年8月26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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