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6月15日出生,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人,保定市徐水區郎五莊村居民,著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之長子,河北大午集團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民營企業家,維權公民,良知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讀于河北農業大學農業機械化系(現更名為河北農業大學機電工程學院),畢業後雖計畫出國留學成就一番青年夢,但最終因時任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大午集團”)董事長的父親孫大午被誣“非法集資”,身深陷囹圄,而選擇子承父業;後歷經磨礪與職場管理鍛煉,逐漸成熟,在2013年公司第五屆選舉中,曾以最高票當選為新一任的董事長;因長期與父輩們一起敬業打拼,又深受其父正直、善良、公義為人品性的影響,遂多年來,當大午集團的土地租賃確權問題出現爭議時,一直堅持合理合法的訴求,與公司員工一起進行長期維權,2020年,終使出租方將土地又租給了大午種業公司(大午集團下屬分公司);同年6月—8月,因當地徐水國營農場又為土地租賃事宜與大午集團起紛爭,導致集團員工為阻止對方前來強拆房屋而與強拆方及徐水區警方發生兩次衝突(後被稱為“6.21事件”和“8.4事件”),之後為求公道,大午集團又召開職工大會,公開抗議地方政府的無理打壓行為,隨遭瘋狂報復與打擊;2020年11月11日,大午集團公司及其下設分公司高層主管數十人被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悉數抓捕,其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自此失聯;2021年4月22日,被高碑店市警方以涉嫌“強迫交易罪、詐騙罪”等五項罪正式逮捕;同年5月5日,其公司多人案被高碑店市檢察院移交至高碑店市法院;2021年7月15日,其多人案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開庭審理,至7月28日,終被該法院一審統一宣判:其中,其被以“強迫交易罪(判1年)、詐騙罪(判4年6個月)、非法採礦罪(判3年)、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2年6個月)、非法吸取公眾存款罪(判4年)”,數罪並罰,最終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90萬元,刑期至2032年9月;其律師團表示將協助當事人提起上訴。
目前被羈押於河北省高碑店市看守所。
(大午集團的董事長孫萌)
(大午集團董事長孫萌在開幕式致辭)
(孫萌在大午集團踏青節暨第三屆經貿大會上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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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孫萌(CPPC編號:01035)大午集團董事長。因公司與國營農場為土地起紛爭,2020年6—8月又與強拆方等起衝突而抗議,同年11月11日遂與集團高層主管悉數被抓,後轉逮捕。2021年7月28日被河北高碑店市法院以“強迫交易”等五罪重判12年,刑至2032年9月。現關高碑店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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