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 星期二

史在河(CPPC編號:00911)





尚無本人圖片


史在河(CPPC編號:00911



1972年出生,河南省信陽市人,信陽市潢川縣黃寺崗鎮史寨村農民,潢川縣棉紡廠家屬院居民,職業不詳,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輪功信徒,中國曾押良心犯。

1996年始,因信仰和鍛煉法輪功,為人謙和善良,處事積極樂觀,故博得眾親友贊許好評;因中共政府從1999年起開始大規模鎮壓逼迫法輪功並將其視為邪教,200010月,其曾隨眾信徒進京上訪,試圖以親身經歷告訴時任中共領導人鎮壓是錯的,請求尊重人的信仰自由,故被信陽市當局遣返原籍並被刑拘45天,罰金2000元;2001年初,曾因地方員警欲將其抓捕和被施以勞動教養,其被迫逃往異地,自此流離失所,以打工為生;20032月,警方為要將其抓捕而其妻當人質,被莫名非法關押40多天,後其終被拘捕,並被送許昌市第三勞教所勞動教養2年,期間曾遭數次毆打、電擊等酷刑折磨;獲釋後,20156月,曾因中共當局公佈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其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起訴江澤民,隨再次被潢川縣警方抄家並欲抓捕,但因當時不在家,其妻再遭非法扣押11夜,而其二次被迫流離失所;2018329日,其又一次被潢川縣公安局及黃寺崗派出所警方聯手從潢川縣棉紡廠家屬院住地帶走刑拘,同時家被查抄,當場搜走現金、印表機、電腦和其它設備及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件若干;201853日,其被潢川縣檢察院以涉嫌邪教罪予以批捕;20181213日,終被河南省信陽市潢川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其不服上訴,後經信陽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3328日,刑滿釋放。

此前在河南省信陽市監獄服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媒體曝河南信陽公民史在河因信法輪功被判刑5年)



(網友曝河南信陽史在河因是法輪功信徒被當局判刑5年,罰金2萬)



(河南省信陽市監獄)



(暫無更多圖片資料)



3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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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史在河(CPPC編號:00911),法輪功信徒、良心犯。因篤信法輪功遭打壓,屢遭抓捕和被勞教2年。2018年3月29日被信陽市潢川縣警方刑拘,後被縣檢察院以涉邪教罪批捕。2018年12月被信陽潢川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罪”判刑5年,罰2萬,刑期至2023年3月28日。現在河南信陽市監獄服刑。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0/08/cppc00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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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史在河(CPPC編號:00911)曾押良心犯。因篤信法輪功遭打壓,屢遭抓捕和被勞教2年;2018年3月29日被信陽市潢川縣警方刑拘,後被縣檢察院以涉“邪教罪”批捕;2018年12月被信陽潢川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罪”判刑5年;2023年3月28日,刑滿釋放。此前在河南信陽市監獄服刑。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0/08/cppc00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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