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兆星(CPPC編號:00879)
1958年3月25日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州市倉山區鷺嶺路23號居民,職業不詳,福州“9.12”事件當事人之一,維權代表,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06年,曾因家人遺產遭福州市倉山區法院及福州中級法院枉法判決,而開始被迫上訪維權;2008年1月,曾被福州市當局處勞動教養1年,同時曾委託福建著名的赤腳律師紀斯尊為公民代理人;2013年11月,曾因在北京美國大使館門前呼籲中共當局關注民生,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由刑拘,後於2014年12月18日,被福建省永泰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6個月;2016年4月13日,刑滿釋放;2017年12月1日,曾因到北京最高法院等中央有關部門上訪投訴,在路過北京天安門城樓時,遇到員警安檢,被北京警方員警以黑訪民身份扣押,並關在馬家樓黑監獄,後被福州市倉山區警方遣返原籍,之後又被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行政拘留10天;2018年9月12日,曾因迎接“福州小709案”獲刑的維權代表嚴興聲刑滿出獄,與眾維權人士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門前舉行送鮮花、合照、放鞭炮等儀式,併發視頻於網上,而被福州市晉安區警方再次抓捕,次日即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刑拘;
2019年1月,被倉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正式逮捕,指控其因參與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門前燃鞭炮等,“影響了相關人員、車輛的正常出入和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所以觸犯了相關法律;同時,因其涉及多次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破壞了社會秩序,又是累犯,故而“應從重處罰”;2019年 7月1日,其案被當地檢察院起訴至福州市倉山區法院;同年11月22日,其案在福州市倉山區法院正式開庭,2020年4月18日,被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1年9月12日,刑滿釋放;據悉,其在看守所一直拒絕認罪;因有糖尿病向看守所警方申請所需藥品,遭拒。
此前在福建省武夷山監獄服刑。
(福建三冤民案圍觀者唐兆星在維權)
(維權人士唐兆星在北京信訪投訴)
(福州維權者唐兆星在經過北京天安門時被無端拘留)
(媒體曝福州唐兆星在天安門無端被抓後要絕食抗議)
(福建知名赤腳律師紀斯尊與唐兆星在一起)
(唐兆星等多人在看守所外燃放鞭炮迎接維權代表嚴興聲出獄)
(2018年福州大抓捕案開庭)
(福州大抓捕案開庭公民被限制旁聽 當局指控唐兆星等人“三宗罪”)
(2019年法院給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三人的出庭通知書)
(媒體曝林應強、唐兆星等維權公民均被判刑3年)
(2019年唐兆星等人的刑事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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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唐兆星(CPPC編號:00879),維權代表。因長期維權而累遭拘禁、勞教和判刑等強力打壓。2018年9月12日因迎接維權者嚴興聲出獄,與眾人在福州看守所前燃鞭炮等,被警方以涉“聚擾秩序罪”拘捕,2020年4月18日被以“尋滋罪”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9月12日。現關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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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更新——唐兆星(CPPC編號:00879),維權代表。曾因維權遭勞教、判刑等逼迫。2018年9月12日又因迎接維權公民出獄,與眾人在福州看守所前放鞭炮,被警方刑拘,後被逮捕。2020年4月18日被福州倉山區法院以“尋滋罪”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9月12日。現在福建武夷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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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更新——唐兆星(CPPC編號:00879),維權代表。曾因維權遭勞教、判刑等逼迫。2018年9月12日又因迎接維權公民出獄,與眾人在福州看守所前放鞭炮,被警方刑拘,後被逮捕。2020年4月18日被福州倉山區法院以“尋滋罪”判刑3年,2021年9月12日刑滿釋放。此前在福建武夷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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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兆星(CPPC編號:00879)曾押維權公民。曾因維權遭勞教、判刑等逼迫;2018年9月12日又因迎接維權公民出獄,與眾人在福州看守所前放鞭炮,被警方刑拘,後被逮捕;2020年4月18日被福州倉山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2021年9月12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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