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興(CPPC編號:00636)
1974年10月28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福清市鏡洋鎮鏡洋村鏡洋街66號居民,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02年10月15日,曾因被福清市當地某黑社會人物懷疑自家違章建築被林家舉報,指派人馬闖進其家及所開服裝店中打砸搶,造成其與其父母重傷,險些喪命,至今留下嚴重後遺症,後其多次投訴控告而無果,遂被迫走上維權之路,並逐漸成長為一名堅定的人權捍衛者,也因此屢遭當局打壓和逼迫;2010年4月19日,曾被北京市天安門分局警方以“妨礙社會公共安全”為罪由處行政拘留10天;2011年10月18日、2013年5月18日,曾被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兩次分別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罪由處行政拘留10天和5天;2013年6月25日,曾因到北京維權喊冤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抓捕刑拘,並於2014年2月14日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出獄後,2015年3月3日、2015年10月11日,曾因進行維權呼抗爭而被福清市警方兩次以“違反監管規定”為由分別處行政拘留10天;2016年8月28日,因時至G20峰會,其在當局推出的所謂“福州大抓捕”行動中再次被福清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8日,被福清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並被關押於福清市看守所;同年10月12日,其被福清市檢察院正式批捕,被控因參與“每週一聚”(含聚會、聚餐)、自由行等活動,涉嫌“尋釁滋事”,違反了相關法律,系“福州大抓捕同案要犯”;2017年3月1日,其案(注:共含14人,均係福建大抓捕同案犯)被福清市檢察院移交福清市法院;2018年2月6日,其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2018年12月7日,刑滿釋放。
此前被羈押於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福建維權冤民林炳興)
(冤民林炳興與妻子一起維權抗爭)
(林炳興與維權友人在維權)
(林炳興在為被抓維權律師呼籲抗爭)
(維權冤民林應強、林炳興和吳京因六四維穩遭警察毆打)
(林炳興的拘留通知書)
(林炳興的逮捕通知書)
(檢察院對林炳興等人的起訴書)
(石立琴為丈夫林炳興不斷呼籲伸冤)
(林炳興母親攜孫兒為其呼籲伸冤)
(林炳興等人的開庭通知書)
(福州大抓捕案宣判日公民到場圍觀)
(媒體曝林炳興等案一審開庭前夕突延期)
(媒體曝福州大抓捕一審宣布林炳興等罪行成立)
資訊更新——林炳興(CPPC編號:00636),人權捍衛者。因維權而成人權捍衛者,屢遭打壓。2016年9月8日被福清市警方再次以涉“尋滋罪”刑拘,同年10月12日被批捕。2018年2月6日被福建福清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刑2年3個月。2018年12月7日已刑滿釋放。此前被羈押於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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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興(CPPC編號:00636)曾押維權公民。因被黑社會打砸搶投訴無果維權,而屢遭當局打壓;2016年9月8日,因參與“每週一聚”、自由行等活動,在“福州大抓捕”中被福清警方以“尋滋罪”刑拘;2018年2月6日,被福建福清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3個月;2018年12月7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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