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孟晗(CPPC編號:00352)




孟晗(CPPC編號:00352


1964107日出生,湖北省人,早期曾先後任職湖北省宜昌長江航務管理局職工、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保安員,原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前員工,勞工公益人、維權領袖,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0年,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當保安期間,組織過保安員向院方爭取福利;2013年,曾在廣州中醫醫院護工和保安聯合維權事件中充當過員工首席談判代表;2013819日,曾因與11名保安員參與維權行動而被廣州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並於20144月被以同罪名判刑數月;獲釋後,其繼續投入勞工維權活動;2015123日,再次被廣州警方傳喚、抄家,同年125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201618日,被廣州市番禺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關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13日被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19個月,至201792日刑滿出獄;2019830日,其再次被廣州市南沙區警方以不知名罪由拘捕,其家被查抄;後因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對警方指控其涉嫌尋釁滋事罪的逮捕申請不予批准,遂於2019107日獲釋。

此前羈押地點不詳。




附:

孟晗:獄中札記

摘自“工人孟晗微博”
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54070125412677&jumpfrom=weiboco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監獄生活的節奏讓人慢了下來,恢復自我,思考問題。

確實有問題需要思考……

如此重要的時間就如此結束,甚至我的家人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這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今天我獨自承受著事件所帶來的痛苦,幾乎是獨自承受。因為關於這個事件,我是參與者,也是見證者。

說句實話,我不堪重負,很難承受如此之大的壓力,非常渴望和別人談談。

鑑於的環境讓我只能用這種方式記下自己的思緒。現在我將這些記述加以整理,這也算是我這幾年的經歷。

一九九七年隨著國企改革我下崗了,離開了我工作了十七年的企業,並且買斷了工齡。當時,境況困難,只能選擇四處打工,來承擔家庭經濟責任這一重負。

幾經轉折,我來到了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保安,我非常鍾愛這份工作。在我帶著滿腔的熱情投入工作不久,醫院解雇了所有的護理工人。甚至不曾想到,我們保安工人也有合同問題:同工不同酬、加班費和年休假也有問題。更離譜的是,我們在廣州市工作,社保居然買的是清遠的。我們多次問領導反映情況,他們竟不聞不問、長期拖延。在此無奈的境地之下,隨之而來我們醫院護理工人,擔架工人和保安工人聯合發起了歷時九十天的罷工,而我被一人一票選舉成為工人集體維權的首席談判代表。與此同時,風暴也從各個方面向我襲來。

也許,現在已經很少人記得2013年夏天,轟動一時的“廣中醫工人集體維權事件”。不過,我相信,維權的工人想起那場集體罷工行動,一定心潮澎湃、難以忘懷。

那個夏天,天氣格外炎熱,我們七次到省總工會求助,多次去省政府上訪,他們總是無休止的拖延、推諉,問題始終沒能得到解決,工人集體開始與資方官僚處於強硬的對立狀態。雖然幾個月沒有領到工資,可我們沒有放棄,即便期間超過80名工友被帶去派出所作筆錄,一百多名工人仍然堅持罷工。資方官僚每次都答應解決,然而從未實現諾言。

將近三個月的堅持與抗爭,資方官僚低下了他們高昂的頭,工人集體維權取得了階段性勝利。在慶祝晚會上,工友們——大家都默默無語的看著,有的人眼中飽含熱淚,而他們都是我們工人的維權英雄。然而保安的問題卻遲遲沒有解決,最後工人的不滿終於爆發了。繼續維權的我們保安爬上門診大樓前玻璃擋雨板要求醫院出面協商解決勞資糾紛,為此我們十二名保安工人卻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而我也因長期處於緊張狀態,精神負擔過重而感到精疲力竭,精力都已耗盡。

九個月的牢獄之災沒有打垮我,也打不垮我。2014518日,我走出看守所,受到了很多人的迎接,他們都是我最喜歡、最親近的人,還有我最敬重的工人代表。

也許,是慣有的激情,抗爭的意志,使我不再猶豫。

20147月份我做出了自己出獄後的最重要的選擇——加入服務部團隊,成為一名專職的、服務工人的NGO工作人員。而後,根據工作需要,我介入了利得鞋廠工人集體的勞資糾紛。

817日服務部工作會議決定,接受利得工人的請求,服務部所有工作人員全部參與幫助工人的工作,我也有幸以實習生的身份投入到這場工人集體維權的工作之中。

20151月,我正式成為服務部的一員。對我而言,這不僅僅是一份工作,更甚至在這幾個月艱辛和緊張的工作中,我們已成為志同道合者。每到週末,我們會在外面舉行類似野餐的聚會,組織各種主題活動。我們盡量不談政治,只談工人的話題,偶爾也談起家庭、愛情。總之,我們坦誠地相互交流,都樂意地敘述自己的想法、感慨。

這是長期以來,我第一次感受到一種輕快的、激情的樂觀情緒。我想,實際上,我根本不需要像從前那樣“犬代牛耕”,東奔西跑,到處碰壁了,沒有過去重負的累贅。這是一支優秀而專業的團隊,他們擁有一個共同的理念:“一切以工人的利益為重”。

利得工人在工人代表組織下,先後發起了兩次罷工,通過罷工,利得工人集體維權取得了一定的勝利。很久以來,飽受侵權剝削之苦的工人,從未有過如此積極的情緒,而它卻由一群工人代表給激發出來,這個給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和工人代表定期地、幾乎每週都要碰頭。即便他們加班、加點,都會用QQ、微信與我交流,我也會真誠地說出我的看法,並支持工人代表集體做出的決定。確實,工人維權熱情高漲,主張權利意識普遍提高。但是,情況仍然遠非一切都像現在所描述的那麼樂觀、那麼令人振奮,特別是在“第二次工人代表全體大會”之後。

到了2015120日,利得資方並沒有履行此前協商訂立的勞資集體協議。由於資方的失信,使整個工人集體開始絕望和憤怒。而此時工人主張權利的意識已經滲透到了每一位工人的日常生活裡。我也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正如我們所倡議的,工人主張權利意識一旦決心,平等對話的勞資集體談判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無論如何,不能欺騙、推諉、失信工人!

同時,政府部門的拖延、推諉,警方的不當介入,也成了激化勞資矛盾的催化劑。利得五名工人談判代表在警方威逼利誘下的反常表現,使得利得工人集體維權舉步維艱——他們私下與警方接觸,收受警察的好處,違反了工人代表的職責規定;又不能及時向工人集體通報談判進展。毫無疑問,他們最初的熱情和責任,已經在各種壓力下喪失盡,偏離了整個集體利益。

在其他工人代表知道這些情況後,一片嘩然,維權形勢也變得十分複雜。警方依然採用的慣用伎倆——恐嚇、利誘、分化、鎮壓,似乎已經感受到分化瓦解的策略即將成功的甜蜜滋味,彷彿工人集體已經被掌控之中,鎮壓唾手可得。

2015419日,這一天,對於利得工人集體,這是真正的考驗。所有利得工人主張權利的那股熱情、勇氣和智慧,正像當時《工人簡報》所說那樣,激情澎湃而富有智慧。服務部和工人代表積極尋求解決方法,經過反复商議,決定419日召開“第三次工人全體大會”解決目前工人集體維權中的問題。

雖然,警方的分化瓦解被工人識破之後,但利得工人再次團結起來。

大會上,我就利得工人集體的勞資問題發表了言辭激烈的講話,就利得資方的失信和五名工人代表的失責問題,講明了我的看法和觀點。也表明了我不允許任何人危害工人集體利益的態度。說實話,當時我覺得必須採取有效的、強硬的、果斷的措施了。會議在進行罷免和更換工人談判代表時,發生了無論如何也意料不到的事,很多全副武裝的警方衝進會場,驅趕工人,並將我帶走。更沒想到的是,居然所有工人到派出所抗議並要求釋放我,他們非常勇敢和執著,這種難能可貴的正氣凌然,深深感動我。

第三次工人代表全體大會雖然中途受阻,但是當時大家都充滿希望。我更是如此!會後工人集體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在警方的不當介入下的粗暴行為激怒下與資方的失信共同作用下,利得工人集體拉開了第三次罷工的序幕,這個時候的工人無所畏懼— —為了防止資方轉移生產資料和工廠設備,幾百工人發動了連續六天五夜的護廠行動。他們非常清楚,要想權益不受侵犯,尊嚴不被踐踏,面對無為官僚和強資本,工人只能自己團結起來抗爭。無畏的利得工人維權勝利了!我一直在思考:是警方的粗暴行為導致了工人的這次罷工?還是資方的傲慢和官僚的拖延、推諉導致了工人的再次大罷工?

現在重新回到那個時期,我相當清楚地認識到這場工人罷工的原因。而警方也一蹴而就的找到了他們所謂的原因,正如我前面提到,他們再次粗暴地、堂而皇之的利用權力,懲罰了幫助、支持利得工人的服務部所有工作人員,當然也包括我。

2015123日我因利得工人集體罷工事件,被監視居住。

2015125日下午,被刑事拘留羈押到看守所。

201618日,被正式逮捕。

這是我第二次來到看守所。對我而言,對這裡極其高壓下的生活並不陌生。確實,在這裡一年多的日子裡,我的生活很不輕鬆。

我已經記不清他們提審了多少次,已經難以心平氣和地面對他們的面孔,我不想听他們總說:“你認罪吧”。他們好像對我做了宣判,他們認為這樣做並非多此一舉,而是有著充分的理由:因此我的頭痛嚴重加劇,身體越來越虛弱,所有的不適症狀都有。

受審過程中,我聽警察說:在所謂工人的證詞中有一個共性:利得工人集體維權行動中,我是主導者,指揮者;並且每次工人活動都有我參與。是的,這是事實,我確實全程參與了工人的維權活動。此前罷工警察的多次警告都無法抑制我的激昂情緒、強勁的心境和贏得這場維權行動的勝利願望。而且,我是第一次作為NGO工作人員參與幫助這麼多的工人活動,每天能夠和許多工人見面、交談,並且能近距離的見證他們的團結、勇氣和進步。有人曾告誡我:“不要太投入、太較真”。但是,我也拿自己沒有辦法…..這種強勁的、積極的熱情對我的生命沒有壞的影響,只有無窮的幫助。

不可理喻的事情則在於,工人權益受到侵害,而無意解決問題的政府官員卻像以前一樣,認為主要責任屬於服務部和服務部工作人員。

在這之前,國內也多次發生工人集體罷工事件,相關部門通過哄、騙的方式解決了大多數糾紛,每次都能馬馬虎虎地緩和這種矛盾。但事實上,歷來的勞資矛盾並未到此解決。利得工人的罷工,這已經完全是另一程度的維權方式。我知道,他們很不願製造刑事案件追訴絕望工人的沉重判例,故而在事發期間,才有了政府、資方和工人的勞資集體談判。

應當說,地方政府對利得工人罷工後的反應還算及時,特別是及時啟動了勞資集體談判的程序解決了工人的訴求,這與利得工人集體罷工的成功,這與利得幾千工人的權益得以維護息息相關。當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在處理“公積金”的問題上是荒謬的。不過這種做法也可以理解:相關職能部門幾乎處於無責任能力的狀態。

順便說一下,在利得工人集體第二次罷工之後,當地警方在分化工人上做出了快速反應,除了對我們進行傳訊之外,他們邀請工人代表吃飯、喝酒、認親、交友。想出各種藉口拉近與工人代表的距離。這一事實也間接證明了利得工人的舉動對相關部門的震撼很大。

大家都清楚,利得工人罷工維權勝利之後,服務部及服務部工作人員成為了標靶、政府的眾矢之的。確實,這樣既解決了工人的問題,也彰顯了相關部門推卸責任的齷齪行徑。還有沒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然而,當時我們沒有考慮到一種情況:相關部門在維穩思維的主導下,我們NGONGO工作人員的境遇又該如何?因為指望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奇蹟,讓政府改觀對我們的看法簡直是一種幼稚的想法…..所以,我在監獄裡面領悟了這一切。

但是,不管是“廣中醫工人集體罷工”,還是“利得工人集體罷工”,還是其他的拖欠工人工資問題等等…這些矛盾將會持續。強力的鎮壓,不會改善這些矛盾,只會令其愈演愈烈。如果不通過正確且切實可行的方法,這樣的勞動關係仍然充滿混亂、充滿矛盾。

我的態度非常堅決,我堅信我們推動的勞資集體談判是正確的。如果這樣的行為都有罪,我寧願再次冒著這樣的風險去幫助工人解決問題!

20154月,在發生利得工人集體罷工的日子裡,我個人覺得,NGO介入到無序的工人維權活動,宣傳勞動法規知識,協助工人建立有序的組織結構,是積極有效的。現在應當回顧一下,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老老實實的回顧,不需要迴避那些日子裡所犯的錯誤,不要在乎伴隨著這些回憶的心痛。

在這個變革的時代,“NGO”這幾個字母用在我們服務部的時候,必定帶有一定的色彩。然而我們NGO工作人員與犯罪活動絕對沒有任何關係,反而與政府部門職能缺位有著密切的聯繫,正是因為這一點引起了社會對我們的關注,也正是這一點促使媒體、學者也包括工人在觀察我們的工作。事實上,NGO對政府的影響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可避免的,問題的癥結只在於這種影響採用了什麼方式,我認為服務部應工人需求,介入利得工人勞資糾紛的工作是積極的、向上的、推動社會進步的。

許多年來,地方政府毫無顧慮地按照一切為了GDP,一切為了政績,一切為了穩定的思路發展經濟,他們難道沒有發現勞資矛盾在加劇,甚至沒有想到,沒有註意到按照這個思路發展下去,工人、打工的農民將是最大的受害者嗎?這個群體我非常熟悉,我自己就是一名下崗工人。 “高樓背後又陰影,霓虹燈下有血淚”,就是這個群體的真實寫照。

相對以往那些無組織的極端維權方式,此次通過工人組織的維權形式無疑是一種理性的進步。利得工人集體維權的成功,正式因為這一點。我知道,這個集體在這個過程中可能不穩定,可能會遭遇各種風暴,但是必須有這個過程,必須將沉睡中的工人喚醒,只要他們站在自己的立場著想,主張和維護自身權益,度過難關、堅持抗爭、相信工人組織、依靠集體力量,就能夠取得勝利。我相信他們有這個勇氣,更相信他們有取得勝利的強烈願望。

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試圖弄明白,在他們這個集體裡,青年工人的熱情和老年工人對自身的目標的意識和意見是如何結合成一致的?難道是我們的建議起到了絕妙的互補作用?回過頭來看,還真是這樣。當時,我們為工人準備了幾份談判方案和各種建議。例如,確實社保必須補繳,公積金、加班費可以做一些讓步。他們都採用了這些建議。這樣的例子也許不勝枚舉。

現在我絕對相信,在這幾年,勞資矛盾日益突出,許多工人憂心忡忡,他們的合法權益被肆意侵襲剝削,加上政府職能部門不作、相互推諉,以及工會組織官僚化,法律程序的繁冗與漫長,導致工人投訴無門、走投無路。而正是這些原因,促使服務部這樣的NGO機構應運而生與服務轉型。也正是這個時候,“服務工人、一切以工人利益為重的工作理念根植於我心。

然而,即便如此,也不能遺忘工人無序的維權抗爭帶來的嚴重後果,我們有大量事實可以證明,在無序無組織的維權抗爭中,許多工人失去了自由、健康、甚至生命。正因為如此,服務部介入利得工人維權過程中嘗試引導他們建立工人組織,為有序維權打下基礎。難道這樣的行為成為我們違法的構成要件?從政府部門的角度來審視這場罷工,已經得出了一個結論。

在這個時代,事實上,幾乎所有人都明白,工人罷工最重要的原因,我想再重複我說過不止一次的話,工人是為能夠體面勞動而罷工,為勞動者尊嚴而罷工。這樣的罷工細節在媒體、網絡上有過報導,實際上,也是同官僚資本作抗爭的英勇行為,它絕對不同於對抗政府的行為。我以為,所有人都應該明白這一點。

想以“刑事犯罪”將我們的工作釘在恥辱柱上的媒體輿論,我也不想去弄清楚。我只想弄清楚,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工人權益普遍受到侵害,用什麼有效方法維護工人權益,這才是我想做的事。

如果我們組織、引導幫助工人維護合法權益是刑事犯罪,那麼我總想問:動用警力壓製或鎮壓NGO正常工作,司法機構在法條之外對NGO濫施刑法的事實是不是刑事犯罪呢?

在監獄的日子裡,我有時間考慮問題。

回想到與利得工人第一次見面的感受,於是,一切又立即重新振奮起來。

當時,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和同事們引導工人通過選舉組成的以工人代表為中心的領導集體。之後,他們四處奔走於其他工人見面,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嚴格說來,這些活動充滿朝氣,樂觀愉快。其中沒有任何強制、逼迫、恐嚇的成分,只是建議參與到維護自身權益的活動。還有一個舉措——播放成功維權案例,讓普普通通的工人走上講台,講述他們的維權經歷和對主張權利的看法。現在,深知難以想像一切重來,但這一舉措多麼富有成效。

補充說明一點,利得工人維權勝利後,我們努力把他們維權活動期間所採用的最有效的、最優秀的做法收集起來,組織工人宣講團到其他地方宣講。正是因為我們採用了新的工作方法,最終也讓其他工人收益。引導工人通過媒體的巨大輻射力、影響力來徹底改變工人在這場維權博弈中的被動和弱勢地位之策略——絕不僅僅意味著切入點的不同、維權方式運用的區別,實際上,這是新生代工人在當下社會環境中的公民意識覺醒的體現。

正是這些新的工作方法,它將工人維權活動從吶喊式的“懸崖絕壁”拉回到了程序正軌,它改變了以往工人“單打獨鬥”式討薪維權的紊亂、無序狀況。將事實置於陽光下,以集體性的籲求姿態面對資方、面對政府、面對媒體,這不僅是一種決心、信心和力量的展示,還是一種維權意識的提高,也是一種工人集體智慧的表現。

這個事件快過去二年多了,當我再回首利得事件這個話題時,不得不承認,我的內心非常沉重。許久以來——實際上從廣中醫工人維權事件之後——我還是一名工人的時候,一直就存在這樣的問題。

這時讓我想到了廣中醫工人維權時的一個女工人代表,她默默地在醫院工作了十幾年,獲得很多表彰和獎勵。被醫院解僱時沒有社保和醫保,維權取得階段性勝利時,她的雙腿已經疼痛的站不起來了,最後拿著醫院二萬元人道主義救助金離開時,我難受得幾乎失聲痛哭,這件事讓我感觸極深,令人感到沉重的呼吸。

然而,在經歷了痛苦的思索之後,我還是覺得把我在這些事件中的過程,思想動機和感受說出來。老實說,這種感覺有點可怕。要知道,人們都是直接地、實時地接受某些事情,在現實的情景中他們會體驗到高興,不安,憤怒或者痛苦。可我知道事情會發生怎樣的變化,而且正好按照某種已知的感覺呈現。這種感覺不能使我快樂,相反,只會感到沉重。

不難想像,工人主張權利的前進之路已經堵死,後退之門也早已關閉。經濟發展到今天,工人沒有罷工權或組織自己工會的權利,如果工人連結社的權利都沒有,在這個強資本的時代,工人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不能夠為了低勞動力成本而繼續讓這樣的勢態發展。為了結束這樣的局面,工人需要組織起來,需要成立自己的工會,需要罷工的權利!通過所謂法制和行政手段壓制工人和NGO,這樣的話,就不是法治社會了。

說出了這些感覺和看法之後如釋重負,雖然,利得工人集體罷工事件成為了我這次犯罪的事實。這個案件同以往一樣,通過權力部門事先協調,提前定調,完成了司法程序。

當下,我們看到的仍然是司法屈從於外部權力,律師的辯護權受到種種限制,司法程序扭曲,導致了我的案件得不到公正的審判,這種司法不公更動搖了我本來就不甚堅定的法治信念。然而,檢察院對我的起訴,法院對我的判決卻迎合了外部權力的需要,成為了地方利益的守護者,受到傷害的還是我們工人階層!

這只是真正的工人階層悲劇的一個方面,是令每個工人感到不安的方面。但是,我作為一名老工人,我所擔心的還有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中的勞資關係如此惡化下去,會導致整個勞動關係的不穩定。直到今天,在國家的發展,城市的建設中仍然有大量工人權益被侵害,毋庸置疑,政府部門應該擔負起責任。

對於勞工NGO工作人員和勞工維權律師,以及關注勞工權益的社會各界人士,我作為一名老工人只能表示深深的敬仰。在工人權益的保障和維護中,他們的行為可能並不引人注目,可他們卻做出了非常多的實際工作,正是他們才使工人有了主張權利的決心和勇氣。

在我看來,我們的所作所為非常正確,這是毋庸置疑的。

利得工人罷工事件一直伴隨著我的拘禁生涯。

我清楚的記得,審訊室裡他們是怎樣與我對話的:某些警察隨意認定我有罪,並要求我詆毀服務部其他同事以求得從輕處罰。順便提一句,正是從這一波濁浪中我看清了他們濫用職權的嘴臉。這個實際上是對普通、誠實的我們進行壓迫的體系已經超出了刑事案件的範圍。

一切已經變得像是一場迫害。

我記得,當時我沉默了許久,目光一直盯著他們。思緒沉重而痛苦。他們一撥一撥的不分白天黑夜的訊問,在筆錄上反復修飾,迫使我簽字。這讓我感到震驚——多少個月了,多少次了,他們非常希望能獲得詆毀他人的材料。

這樣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我總是說服自己:他們雖然沒有穿警服,可他們也是警察啊——在我的工作中總是遇到他們。我還記得,在利得工人罷工之後,他們的調查工作就開始了。那個時候工人已經組織起來了,無論是他們還是我們都已經明白,這樣做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只不過是一場鬧劇,可還是……

為了營造他們辦案的氣氛,他們不停地讓我認罪。直到現在,他們一直都是這副腔調。

我一直努力地擺脫這種令人憋悶,難以忍受,充滿邪惡的氣氛。對我們的懲戒程序是“法律化”的。實際上從一開始對我們就已經宣判,他們利用權力的利劍明目張膽地走完所有所謂的法律程序。

一次次這樣的宣判,也改變不了我的初衷。

工人維權同警察對立——這是我的痛處。不,不是我們的,是這個時代的痛處!因此,就其原因來說,利得工人罷工,只是這個時代工人的一個縮影,因為他們代表所有工人的困境與利益。

所有人都明白,在這個國家,工人才是國家的主人。但是,他們沒有地位、權力、資源。他們只能團結起來,抵禦資政侵害的剝削。如果政府連這樣的方式都不能接受,對於那些渴望體面勞動和有尊嚴生活的我們,付出的代價也太昂貴了。

我甚至不想動筆寫這些。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使我按照他的意志來違反我做人的原則。

我要走出監舍,呼吸一下新鮮空氣。無論怎樣,我不能背棄自己的信念。

對於我一個普通人來說,兩次入獄猶如晴天霹靂。而你們都十分清楚,當下,工人權益普遍受到侵害,欠薪討薪層出不窮,不少工人甚至因此喪失了生命。

喪失了主動性的職能部門心急如焚地尋找各種解決方法,可是奇蹟沒有發生,我們的入獄就是“最好的方法”。

長期監禁,使我的身體嚴重不適,不間斷的治療,讓我虛弱不堪。而真正讓人感到不快和痛苦的是與親人分離:我們從來沒有分開過,從來沒有單獨去度過假,從來沒有把我們共同的生活分成過兩半……

她給了我多少精神和物質上的力量,我簡直無法用言語來描述這一切。沒有她,我任何時候——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五年的時候——都經受不住那些風雨:沒有她,我早就撐不住了。現在,當她的工作蒸蒸日上的時候,卻還得分出許多精力來關心和支持我。

她是個少有的真誠而樂觀的人。她以自己獨有的方式承受著我因工作帶來的悲劇。她花費了很多心血去關心那些年老失業的農民工人,幫助他們重新就業。我想,如果大家都了解這一點的話,那麼許多人會以她為榜樣,積極投身進關心這些大齡失業工人的事業裡。大家能體會得到,而且很喜歡她。

這就是我的私事,我私人空間的她。當我聽到某媒體對我們案件報導中,提到我的私事時,我無法描述當時的感受。也許旁人看來這只是個道德問題,但對於我來說,它純屬私人的事,對於這一點,我有非常強烈的憤怒。

然而,這個報導像根刺便在我體內紮下根。任何有關她的言論都會觸動我的內心,都會刺痛我。對於我來說,她不僅是我親人、女友、知己,更是我個人記憶中的一份責任。

監獄的夜晚每秒鐘變得越來越沉重,怎樣才能迫使自己入睡?無論怎樣,我們普通人應該有自己的私人空間。

二零一六年十月末的時候,我所承受的精神負擔非常大,同事們被開庭宣判,我另案處理,開庭時間一再延期。他們(警方)有意識的一直把同事們庭審錄像放給我看。那一天我十分難熬。突然感覺我自己再也負擔不起了,同時另一種堅持自己的原則,弄明真相的責任壓迫著我。我感覺再也支持不住了,即將崩潰……

現在,如果能回到那個時刻,我會有什麼感覺呢?不是羞愧,也不是憤怒,而是另外一種感覺。我又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那種壓得我抬不起頭來的不安,緊張和沈重。

接下來到了最為滑稽的一天。十一月三日,對我的開庭審判和之前預演的一樣順利結束了。一切都讓人生厭,一切都讓我無奈,讓人覺得有辱自尊。突然間我明白了:對於這齣戲,無論我怎樣演都不重要了,都會認為我是個蹩腳的演員。

我明白了最主要一點:在這個事件中只要有我這個個體存在,無論我怎樣努力,多麼堅強,結局只能是一個。

儘管他們變相的威脅,儘管他們也有承諾。但如果工人需要,我會一如既往的去幫助他們,儘管我可能再次面臨這樣的結局。

……每當我與所有“罪犯”坐在飯廳的時候,我都顯得若有所思,內心充滿了極其複雜的感情。時而感到了一種失落。雖然在此之前,宣判之後我也有過這種感覺。但我不願相信現在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

這幾年來,日復一日,工人維權工作成了我生活的全部,佔據著我的大腦,只要我想起那些維權的工友們,那些經歷很快就會讓我血液的腎上腺素分泌增多。正因為這些經歷,伴隨著我記憶的心痛,這段時間我都沉浸在這種失落的情緒之中。

我感到了孤寂,甚至有些煩悶,但是很不願意把這種情緒傳染給他人。

難道是這事件讓我坐立不安?那還怎么生活?

我開始思考。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確應該找回這些年我所失去的一切:自我剖析和思索的能力。除此之外,我要對我的理念和信心負責,我也會對我的工作和行為負責。儘管通往理想的路途可能是曲折和漫長的,畢竟我們已經啟程。

是的,這非常重要。這也是我的人生方向。

這就是《獄中札記》——我的經歷和我的感受,我的各種各樣的觀察,印象,感情和觀點。
我想,我沒有對任何人說出這些感覺,而是獨自在監獄中思忖。我應該如實地把我所經歷的,所感受的一切寫下來——我為什麼會這樣做或那樣做。現在,只剩下一個問題,今後我會是什麼樣?

我感到自己在爬珠穆朗瑪峰,今天的我就處於這樣一種狀態:我把自己所有力量和精力都用在了工人權益的維護上,在整個過程中我傾注了全力。

如果說我還有必要為自己辯解些什麼的話,我就會建議:“你們去問問當下的工人和打工的農民吧!”

而我還要繼續完成未盡的工作。

孟晗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次修稿於監獄


後記:

思緒依然裹挾著昨日風雨,驚濤裂岸般一陣陣撲打著我的心扉。

過去的都沒有過去,今天的一切都是歷史的延續,歷史是含淚帶血的列車,巨大的慣性作用不是哪個人的善良願望可以改變的,改變和創造歷史需要不斷的注入新的動力,當然,我們還要有與時俱進的新思維。不容置疑,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我們的國家已發生了令世界驚異的巨變。在這個巨變過程中,工人,農民付出了巨大的犧牲。現在,各階級的民眾普遍受惠的改革時期已無可挽回的結束了,貧富差距不斷拉大,新生代工人權益普遍受侵。就算財富總量不斷增加,也不能消解日益尖銳的勞資矛盾,我們亟待和期盼,即便在市場化的今天,法律可以真正的發揮作用。這個解決過程會伴隨陣痛,既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以及廣大工人之間的相互理解、相互寬容,更需要我們共同的,創造性的智慧。歷史證明,廣大工人集體充滿智慧……

孟晗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寫於監獄





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前員工、勞工維權領袖孟晗



曾飛洋、孟晗等勞工維權領袖與利得鞋廠工人在一起



勞工維權領袖孟晗簡介




(媒體曝孟晗被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正式批捕)



(孟晗被確認關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勞工維權領袖孟晗被捕經過






(孟晗的《獄中札記》)




(媒體曝工運領袖孟晗再遭廣州市南沙區警方拘捕)





(孟晗被再次刑拘後的釋放證明書)



3 則留言:

  1. 諮詢更新——孟晗(CPPC編號:00352)勞工維權領袖。2014年曾因幫助維權被當局判刑數月,因繼續勞工維權2015年12月又被抓, 2016年11月被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聚眾擾亂罪”判刑1年9個月。出獄後2019年8月30日再被廣州市南沙區警方以不知名罪由拘捕,家被查抄。現羈押地點不明。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6/03/cppc00352.html

    回覆刪除
  2. 資訊更新——孟晗(CPPC編號:00352)勞工維權領袖。2014年曾因幫助維權被判刑數月,後因繼續維權2015年12月又被抓,2016年11月被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聚眾擾亂罪”判刑1年9個月。出獄後2019年8月30日再被拘捕,至10月7日因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對其逮捕申請不予批准,只得釋放。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6/03/cppc00352.html

    回覆刪除
  3. 孟晗(CPPC編號:00352)曾押勞工公益人。2014年曾因幫助維權被判刑數月,後因繼續維權2015年12月又被抓,2016年11月被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1年9個月;出獄後,2019年8月30日再被拘捕,至10月7日,因廣州南沙檢察院對其逮捕申請不予批准,遂釋放。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6/03/cppc00352.html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