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12日出生,山東青島人,原青島市枯桃地區中商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經理,網路實名舉報人,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1年4月,曾因其所在公司中商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中商公司)與北京天正中廣投資集團青島新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新業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事宜,後因其發現新業公司征地手續不全,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規定,導致施工方被青島市建委建管局叫停施工;但新業公司卻刻意違反合同、侵吞施工款,並勾結青島地方勢力、賄賂政府官員,對施工方進行肆意報復,隋雙勝等遂被迫走上信訪維權之路,實名舉報土地違法、賄賂侵吞國家10多億的特大要案;遺憾的是,雖然其多次以特遞和走訪等方式到青島市紀委、山東省紀委、中紀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實名舉報,均遭到故意拖延和推諉,無任何回復結果;2012年10月,其夫婦二人繼續在互聯網實名發帖舉報仍無結果;2013年3月25日,因其獲得一本有關開發商行賄青島市各部門政府官員的日記,內中有對送禮行賄的單位、姓名及具體金額等的詳細記錄,遂委託網友實名發帖《青島新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行賄日記》,不久新業公司主管便被刑拘,後取保候審,而另一受賄官員被逮捕,2013年12月該官員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4年9月24日—25日,其突然又被青島警方抓捕,被以涉嫌“爆炸罪”刑拘;2014年10月10日,被以“涉嫌非法製造、儲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2016年5月5日,被青島市北區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2018年3月24日,減刑提前獲釋。
此前被羈押於山東省青島市第一看守所(青島即墨普東鎮第一看守所)。
此前被羈押於山東省青島市第一看守所(青島即墨普東鎮第一看守所)。
隋雙勝(CPPC編號:00198)實名舉報人。因實名舉報開發商土地違法、賄賂侵吞國家資產,並提供行賄青島政府官員的日記;2014年9月24日,被青島警方抓捕,並被以“爆炸罪”刑拘;2016年5月5日,被青島北區法院以“非法製造、儲存爆炸物罪”重判5年;2018年3月24日,減刑提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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