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4月6日出生,陝西省商洛市山陽縣人,原中國核工業總公司813廠子弟學校高中部任教師,知名民主異議人士和人權活動人士,《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獨立中文筆會會員,中國曾押政治犯。
1989年曾因參與天安門民主運動,並擔任“外高聯”陝西高校聯絡部秘書長,而被關押於北京秦城監獄4個月;1997年-1998年,又因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競選陝西省漢中市南鄭縣縣級人大代表而被當地警方拘押;1998年3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式逮捕;1998年7月,被陝西省漢中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之後送往陝西省漢中監獄服刑;2002年11月7日,又因繼續從事民主人權活動,起草《中國公民運動宣言》,並在互聯網上發表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呼籲政治改革等,而再次被西安市警方逮捕;2003年8月4日,被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之後送往陝西省渭南監獄服刑。
2007年出獄後,因繼續從事維權活動,推動公民行動,其中包括公民同城聚餐、教育平權、官員財產公示等等,遂於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刑拘,被關押於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後又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4年1月23日,其案件被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以“非法集會罪”庭審,但終因法庭在庭審程式上出現嚴重違法,對案件審判明顯不公正,其當庭宣佈解除對兩名辯護律師的委託,故迫使法院延期宣判;2014年4月18日,經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二次審理,又被更換罪名,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2014年6月27日終審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5年10月16日,刑滿獲釋;2016年5月28日,又因在北京與多位維權民主人士在張寶成家紀念六四,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於丰台區看守所,後被釋放。
曾先後在陝西省渭南監獄、北京市天河監獄服刑。
趙常青(CPPC 編號:00055)89學生、政治犯。因從事民主人權活動而幾次入獄。 1998年、2003年曾兩次被“煽顛罪”分判3年和5年。 2014年又因公民運動被北京海澱區法院“聚擾罪”判2年半。 2016年5月因紀念六四再被北京警方刑拘。 2018年12月到美生活。曾先後在陝西渭南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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